1.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9.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10.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1.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2.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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