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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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2019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朗读]
东莞公积金啊,如果要提取,当然是可以了。
1.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9.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10.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1.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2.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相关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预售契约、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等各件条件下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