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专用基金是按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专用基金的用途明确、单一,要求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专用基金的特点:
1、专用基金的提取均有专门规定,即根据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
2、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外,一般不得相互占用、挪用。
3、使用属于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可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
专用基金的特点:
1、专用基金的提取均有专门规定,即根据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
2、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外,一般不得相互占用、挪用。
3、使用属于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可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