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医疗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党建、医保管理、主题教育、健康扶贫、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保资金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医保。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基金收入11194.5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5418.58万元,个人账户5775.92万元。基金支出11957.73万元,其中统筹支出7641.1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316.58万元,444731人次享受待遇。
公务员补助医保基金:参保人员9948人。基金收入2277.94万元。基金支出1711.35万元,其中统筹支出521.0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190.27万元,3950人次享受待遇。
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保待遇基金:参保人员60人。基金收入401.15万元。基金支出277.98万元,4347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6886人,业务委托人保健康保险新余支公司承办,自负盈亏。基金收入322.63万元,基金支出434.58万元,617人次享受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基本医保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34亿元(含大病保险基金2112.48万元),基金支出2.38亿元,923226人次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员281665人。基金收入2112.48万元,基金支出1658.67万元,17067人次享受待遇。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员11791人。基金收入494.15万元,基金支出156.07万元,263人次享受待遇。
(四)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基金:2019年3月从县民政部门接入,基金收入1317.55万元,基金支出1095.11万元,24645人次享受待遇。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对接,有序推进机构职能整合。
根据《分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分办字〔2019〕4号)要求,我局积极与县人社、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对接,于2019年3月底前,将县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改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接入;将工伤保险、社保卡业务转出至县人社局。职责移交接后,为更好开展医疗救助等业务开展,确保工作不断档,群众利益受保障,我局积极与市医保、县民政、县发改等部门保持着沟通联系,确保了各项医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有力提高。
(二)强化组织,稳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积极加强党组织建设,于2019年5月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分宜县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10月又进行了支委补选,相关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转隶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党组织活动均按要求扎实开展。
2.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主题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政治理论,让全局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和政治定力。
3.加强主题教育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部署安排,在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采取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的方法,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整改意识,积极将主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把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主动形成整改清单,加大整改力度,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实走深。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肃清胡高平案毒害”等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操场乡白泥垇地下交通站旧址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聆听烈士红色故事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党风廉政意识入脑入心。
(三)大力宣传,有效完成医保参保任务。
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报刊、流动宣传车、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待遇调整提高等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今年9月初,又启动医保政策秋冬集中“八进”宣传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秋季攻坚”行动宣传。成立宣传小组,深入社区、乡村等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保。全面推动全民参保工作,做好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业的十四类参战人员、低保对象等低收入人员免费参保工作,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81665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参保人数26886人,圆满完成了医保参保任务。
(四)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1.解决定点医院近年超支问题。一是切实解决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近年医保基金超支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全县医保基金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同时,深入医疗机构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经2019年5月9日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议研究决定,将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节余的840万元拨付各定点医院,用于补助其2017年、2018年医保基金超支部分。二是切实解决2018年市级医院自行承担费用高的问题,通过市医院与我局协商,经县领导同意,在由市级医院自行承担的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医保费用538.73万元基础上扣减15%予以支付,即支付457.92万元。
2.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根据“1·10”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4·20”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5·9”全县社保、医保基金运行调研会要求,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超支不补、违规扣减”的原则,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分宜县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府办字【2019】69号)文件。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3.加大稽核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金豪财富广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现场发放了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资料1000余份,设置了政策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利用电视台、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间断播放了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在各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显著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有利地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现场稽核、医保金保二期系统和智能审核系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地毯式进行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工作格局。2019年,共对全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33家定点药店,进行了稽核检查,对27家定点医疗机构、5家定点药店进行了处理,追回违规金额40.03万余元,罚款77.66万元。三是加强日常医保审核。对1686人次意外伤害患者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后,不符合条件者195人次,拒付金额347.82万元;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监管窗口事中审核,退、扣费用402.17万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结算审核,扣减费用10万元。加之稽核检查处罚费用,全年累计减少基金支出877.68万元。
(五)落实政策,扎实优化便民服务水平。
扎实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彭雪莲等一批深受办事群众满意的工作先进典型。
1.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进简证便民等政务服务,印制并发放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设立“一站式”结算窗口,简化异地安置、异地就医和医保零星报销等业务办理手续,让“只跑一次”成为常态。2019年,共印制并发放医保政策汇编、医保办事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材料2万余份;875人通过掌上社保app完成了医保参保缴费;办理医保“只跑一次”业务24940件;为5785人次办理慢性病证;为237人次办理了异地安置,为9377人次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就医报销4094.98万元;救助重大疾病免费(专项)人员248人次;新制社保卡4650张,补换社保卡780张。
2.优化服务方式及效率。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做到业务办理长时“不打烊”。2019年,共办理错时、延时、预约服务1900余件,进一步便利了群众办事。同时,积极实行领导大厅带班制、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制、首问责任制、从业人员业务学习制等工作机制,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3.强化工作纪律作风。作为窗口单位,严禁干部职工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和刁难怠慢,要求干部职工面对办事群众虚心热情,只说yes不说no,努力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同时,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仪表、文明服务用语,让群众办事更放心、更舒心。
(六)多措并举,逐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1.加强医保新政策宣传。印制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宣传单、宣传折页等资料1800份,在县金豪财富广场举行专题宣传活动,进行资料发放和现场答疑。同时,在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各乡镇政府、医保所、卫生院、街道及村委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进村入户。
2.贫困人员应保参保。积极与扶贫等部门对接,获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及时为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确保贫困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断档”,2019年全县7815名(12月份省扶贫系统数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医保,参保率达100%。
3.保障贫困人员医保待遇。根据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保障线”要求,确保贫困患者住院费用保险比例稳定在90%的适度目标。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815人,享受医保待遇43933人次,医保支付金额2035.12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176人次、医保支付金额1631.70万元;门诊补偿38757人次、医保支付金额403.42万元。
4.开启绿色通道办理慢性病证。开启绿色通道,与卫健部门联手,依托卫健部门专业性强、基层医疗机构覆盖面广等优势,将服务触角伸到乡镇和村里、伸到贫困户的家中。同时,通过简化办证程序、放宽办证条件、集中办理与零星办理相结合、指定专人专办等方式,快速及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人员办理慢性病证,2019年,共为432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慢性病证,累计为全县3200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了2490本慢性病证,切实便利了贫困人员看病就医,减轻了贫困人员看病负担。
(七)注重行动,扎实落实驻村、企业帮扶政策。
1.快速掌握帮扶挂点村、帮扶企业情况。我局帮扶挂点村由钤山镇檀溪村调整为洋江镇山田村,接到通知后,在积极做好檀溪村帮扶扫尾工作的基础上,立即确定驻村第一书记及帮扶干部,局主要领导任挂点村“大村长”。“大村长”迅速履职开展走访调研,了解山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同时,组织帮扶队对帮扶企业新余市景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国兴锂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2.扎实推进挂点村党建工作。紧紧依靠村党组织,积极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村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发言、送教材上门、为外出务工党员图书资料、微信群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
3.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在单位经费困难的情况下,筹集帮扶资金3万元给山田村,用于驻村帮扶,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一是通过“大走访、大摸排”,全面摸排贫困户门窗破损、跑风漏雨、墙面裂痕等突出问题以及贫困户投亲靠友居住的情况,对无房户新建房屋,对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的贫困户进行房屋维修,切实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二是与分宜银龙水务有限公司配合,完善供水网络,为所有贫困户接入集中供水系统,家庭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全部达标,实现了饮水安全。三是推进贫困户户厕实施项目计划,为袁牛牙等8户贫困户申报了户厕改造项目,10月底,新建的8户户厕已经全部通水通电并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贫困人口的日常生活。
4.发展扶贫产业,提高脱贫质量。与分宜县雨樊农业有限公司洋江龙舟小镇山田村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基地进行合作,由雨樊公司投资500万元在石陂村小组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村委会和贫困户分别以2万元和每股1千元资金入股,年底将获得不低于10%股金的分红。同时,8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还与产业基地签订了劳务协议,每天可获得80元的务工收入。2019年度,山田村通过田园综合体扶贫产业项目,使贫困户每人平均增收1000元,帮助7户贫困户稳定脱贫。
5.注重帮扶模式,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贫困户开展感恩教育,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摒弃“等、靠、要”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同时,改变过去“送钱送物”的简单帮扶方式,充分发挥“晓康驿站”的作用,通过镇、村干部组成评分组,每月对贫困户的户情进行打分,利用“积分换物品”来引导贫困户通过自身发展来脱贫致富。
6.服务人民群众,助推乡村振兴。驻村帮扶队时刻关注村情民意,积极为村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出谋划策,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医疗保障、低保评定、殡葬改革、防洪防火、民事纠纷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热情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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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配送保障能力及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朗读]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医疗行业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持续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行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行风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履行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大力加强卫生健康战线党建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
(二)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三)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四)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五)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建立约谈、查处机制。要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师定期考核以及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六)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七)严肃查处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配合医保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学证明、财务票据或凭证、电子信息等,虚构基金支付;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住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医药费用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今年9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今年9月中旬—10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湘卫医发〔2020〕3号)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方案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广泛动员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要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今年11月)。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处辖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各医疗卫生单位单位负责查处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今年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县卫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医院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医院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多部门工作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的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单位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行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行风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履行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大力加强卫生健康战线党建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
(二)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三)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四)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五)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建立约谈、查处机制。要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师定期考核以及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六)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七)严肃查处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配合医保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学证明、财务票据或凭证、电子信息等,虚构基金支付;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住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医药费用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今年9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今年9月中旬—10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湘卫医发〔2020〕3号)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方案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广泛动员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要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今年11月)。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处辖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各医疗卫生单位单位负责查处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今年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今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县卫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医院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医院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多部门工作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的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单位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深入贯彻落实,迅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不断加大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全年及明年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县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一是为落实省市改革精神,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问责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室成立综合督察组,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常务副县长约谈该单位负责人;三是加强人员与经费保障,县财政拨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工作,并从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在县财政局四楼多媒体会议室集中办公,坚决做到任务不完成不撤兵。
(二)抓好工作落实。8月1日,全县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工作会,要求各责任单位紧盯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部署,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项落实工作。8月6日,县长周乐彬在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决定把相关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对标对表,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工作任务交办。
(三)加强分工协作。由常务副县长作为总协调人,牵头抓总,对全县改革重点难点事项进行专题调度。县政府办负责具体工作联络衔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主动上门与各单位对接工作,逐个事项抓落实。全县各单位对该项工作都十分重视,态度好,站位高,积极配合,都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想方设法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相关单位利用横幅标语和电子显示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
(四)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让企业、百姓了解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加入到改革潮流中来;二是利用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商讨工作对策;三是通过走访调研的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照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调研方案,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研小组。
(五)开展集中培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业务管理,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3月中旬、5月下旬、6月上旬集中培训3批次,共培训368人次,主要对相关业务流程、平台操作及综合窗口注意事项和相关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解读和培训,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简”出动力,“放”出活力。
一是严格规范权力事项,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全面摸底清理出我县行政许可事项420项,已完成依申请六类事项梳理1345个,完成依职权四类事项梳理2821个,完成权力事项上报及下放212个,签订权力委托下放协议48份。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出台我县《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暂行办法》,加快乡镇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创造条件将能下放的权力下放到位,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权力下放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有序的企业开办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业务登记,全县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1天,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全面实现企业、个体户“零跑腿”。截至10月底,全县整合营业执照3694份;7月至10月我县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的企业267家,通过简易注销程序企业11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达到全部登记事项的90%。
三是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民间投资减负增效。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提升民间投资的便利性、自主性。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已完成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一网办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由相关牵头单位审批,相关部门联网通办,并完成46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平台上的录入填报工作。
四是实施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已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要求,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公开、一网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成立了县减税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大力进行宣传,开展培训30余次,培训纳税人8000余人次,组建减税减费政策宣传轻骑队,开展“创响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税法进校园”等活动。1-10月,全县累计新减税2698万元。
(二)创新市场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一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进一步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扎实做好资源整合等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按照上级文件进行了落实,重点加强对新型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推进监管全县推开、事项全项进入、执法全程留痕、结果全部公开,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当前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基本落实到位,并发布了实施细则。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已将政务诚信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7月份同步完善政务诚信信息。由县发改局牵头,全面清理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限期解决未履约到位的事项。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已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三)优化服务方式,“服”出便利和品质。
一是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下发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洞口县县本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8〕38号)、《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洞政办发〔2019〕57号)等文件,开展3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业务专题培训,完成县级9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套餐梳理,完成9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
二是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顺利完成省市四个阶段的对接任务。截止9月30日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345项,与国家省级匹配事项1390项,完成无需申请类事项2821项的平台填报及实施清单的发布任务。
三是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通过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导办台,二楼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0个,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至11月15日,全县共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办件37786件,办结37155件,办结率达到98%。
四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设置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功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同时完成与自然资源、房产、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工作并联,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在综合大厅完成网签备案、核税缴税工作,办事群众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五是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动我县企业、社会力量融通创新,多形式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组织创业培训680人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960人次,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78人次,大力支持我县农家好伙计电商平台和农村淘宝联锁电商平台发展。
六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发展,打造便民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完成义务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投入5000余万元,为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配置教学电脑、教学仪器、教师录播室、标准化实验室,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宽带接入率和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到100%。县卫健局成立远程诊室建设领导小组,到2019年上半年,我县共完成20个乡镇卫生院远程诊室和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两个县级医院远程诊室。
三、明年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有实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是一场深刻革命,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站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高度,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做到认识统一、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中心为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政府形象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正常运转。本着依法行政、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中心建设。同时健全完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联踏现场、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
(三)继续大胆创新政府机构改革思路,为改革动力“加加油,充充电”。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一是各部门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二是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着重加强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强化对企业、对基层、对群众的服务。
(四)按质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抓紧部署完成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事项“四减”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落地落实。办实办好“一件事”,将各单位事项按照“一进俱进”的原则把事项进驻到位,确保老百姓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
二是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下延至村工作。我县于2019年11月27日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下延至村招投标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入村扫尾工作,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县、乡、村(社区)四级全覆盖。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努力融合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夯实责任,安排好专人,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政府网站更新及时,建立了运行良好的政府网站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开展乡镇放权赋权工作,按照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权责情况进行摸底、督促、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县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一是为落实省市改革精神,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问责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督查室成立综合督察组,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常务副县长约谈该单位负责人;三是加强人员与经费保障,县财政拨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工作,并从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在县财政局四楼多媒体会议室集中办公,坚决做到任务不完成不撤兵。
(二)抓好工作落实。8月1日,全县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工作会,要求各责任单位紧盯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部署,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逐项落实工作。8月6日,县长周乐彬在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决定把相关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对标对表,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工作任务交办。
(三)加强分工协作。由常务副县长作为总协调人,牵头抓总,对全县改革重点难点事项进行专题调度。县政府办负责具体工作联络衔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主动上门与各单位对接工作,逐个事项抓落实。全县各单位对该项工作都十分重视,态度好,站位高,积极配合,都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想方设法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相关单位利用横幅标语和电子显示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
(四)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让企业、百姓了解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加入到改革潮流中来;二是利用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商讨工作对策;三是通过走访调研的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照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调研方案,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调研小组。
(五)开展集中培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业务管理,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3月中旬、5月下旬、6月上旬集中培训3批次,共培训368人次,主要对相关业务流程、平台操作及综合窗口注意事项和相关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解读和培训,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简”出动力,“放”出活力。
一是严格规范权力事项,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全面摸底清理出我县行政许可事项420项,已完成依申请六类事项梳理1345个,完成依职权四类事项梳理2821个,完成权力事项上报及下放212个,签订权力委托下放协议48份。规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出台我县《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暂行办法》,加快乡镇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创造条件将能下放的权力下放到位,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权力下放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有序的企业开办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业务登记,全县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1天,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全面实现企业、个体户“零跑腿”。截至10月底,全县整合营业执照3694份;7月至10月我县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的企业267家,通过简易注销程序企业11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达到全部登记事项的90%。
三是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民间投资减负增效。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提升民间投资的便利性、自主性。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已完成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启动一网办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由相关牵头单位审批,相关部门联网通办,并完成46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平台上的录入填报工作。
四是实施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已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要求,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公开、一网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成立了县减税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大力进行宣传,开展培训30余次,培训纳税人8000余人次,组建减税减费政策宣传轻骑队,开展“创响三湘,减税降费进园区”、“税法进校园”等活动。1-10月,全县累计新减税2698万元。
(二)创新市场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一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进一步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扎实做好资源整合等工作,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按照上级文件进行了落实,重点加强对新型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推进监管全县推开、事项全项进入、执法全程留痕、结果全部公开,不断提高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所有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当前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基本落实到位,并发布了实施细则。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已将政务诚信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7月份同步完善政务诚信信息。由县发改局牵头,全面清理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限期解决未履约到位的事项。
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已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三)优化服务方式,“服”出便利和品质。
一是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下发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洞口县县本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洞政办发〔2018〕38号)、《洞口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方案》(洞政办发〔2019〕57号)等文件,开展3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业务专题培训,完成县级9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套餐梳理,完成94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
二是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顺利完成省市四个阶段的对接任务。截止9月30日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345项,与国家省级匹配事项1390项,完成无需申请类事项2821项的平台填报及实施清单的发布任务。
三是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通过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导办台,二楼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0个,做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至11月15日,全县共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办件37786件,办结37155件,办结率达到98%。
四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设置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功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同时完成与自然资源、房产、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工作并联,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在综合大厅完成网签备案、核税缴税工作,办事群众即来即办,当日办结。
五是精准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动我县企业、社会力量融通创新,多形式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组织创业培训680人次,组织职业技能培训960人次,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78人次,大力支持我县农家好伙计电商平台和农村淘宝联锁电商平台发展。
六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发展,打造便民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完成义务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投入5000余万元,为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配置教学电脑、教学仪器、教师录播室、标准化实验室,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宽带接入率和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到100%。县卫健局成立远程诊室建设领导小组,到2019年上半年,我县共完成20个乡镇卫生院远程诊室和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两个县级医院远程诊室。
三、明年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有实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是一场深刻革命,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站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高度,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做到认识统一、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中心为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政府形象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正常运转。本着依法行政、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中心建设。同时健全完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联踏现场、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
(三)继续大胆创新政府机构改革思路,为改革动力“加加油,充充电”。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一是各部门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二是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着重加强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强化对企业、对基层、对群众的服务。
(四)按质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抓紧部署完成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事项“四减”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落地落实。办实办好“一件事”,将各单位事项按照“一进俱进”的原则把事项进驻到位,确保老百姓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
二是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下延至村工作。我县于2019年11月27日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下延至村招投标工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入村扫尾工作,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县、乡、村(社区)四级全覆盖。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网站考核指标要求,努力融合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夯实责任,安排好专人,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政府网站更新及时,建立了运行良好的政府网站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开展乡镇放权赋权工作,按照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权责情况进行摸底、督促、落实。
2月23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郑召开。省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出席此次会议。
会议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今年、部署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工作。
会上,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指明了推动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子健同志对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营造“三个氛围”,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一要加强思想武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正确党史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要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政治机关。要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强化贯彻执行,强化底线思维,扛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医保系统落地见效。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狠刹歪风,倡树新风,转变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医保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三不”,要强化震慑,扎紧笼子筑牢防线,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此次会议主会场设在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视频会议室,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设分会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会议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今年、部署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工作。
会上,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指明了推动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子健同志对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营造“三个氛围”,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一要加强思想武装,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正确党史观,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要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政治机关。要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强化贯彻执行,强化底线思维,扛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医保系统落地见效。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狠刹歪风,倡树新风,转变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医保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三不”,要强化震慑,扎紧笼子筑牢防线,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此次会议主会场设在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视频会议室,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设分会场,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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