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进一步打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党员文明驾驶,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今天我们xx党支部组织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日。下面利用一小时时间由我主持讲授“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专题党课,希望通过这次授课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酒驾警钟,以违纪案例为鉴,严明纪律,做到拒绝酒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说到酒驾,很多人都能想起一些因此上了新闻的名人,因为喝酒的事儿影响了事业,甚至付出了生命。2005年,香港演员xx,酒后驾驶,撞上了一辆大巴旅游车,被判处刑事拘;2010年,著名主持人xx,与同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大意轻敌,驾驶着自己的车离开酒店,在路上被交警查到;2011年,著名音乐人xx,因为酒后开车,因此导致了多辆车追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2012年,著名演员xx,喝酒驾驶一辆路虎回家,被交警查处;2017年,央视主持人xx,与朋友聚餐以后。驾驶自己的车上路,发生了轻微的刮蹭事件,判处由他承担全部责任;除了这些名人酒驾,还有xx等人因为酒驾而被刑事拘留,影响了事业的发展。还有一些名人因为酒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比如,演员xx,小品演员xx,唐朝乐队的贝司手xx,著名歌手xx等人。这真是非常惨痛的经验,付出了血的代价。
一、认识酒驾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的下意识。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什么是酒驾?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20mg/100ml的酒驾标准。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浓度可达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当然,个人体质不同,这个数字可能略有差异。
酒驾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隔夜酒”也算酒驾?前一晚喝多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结果第二天开车出门却被交警查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隔夜酒驾”。关于“隔夜酒”的案例,其实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误区二: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的,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稍喝了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
误区三: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血液里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过程,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开车。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每个人的身体对酒精的反应都不同。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遇酒驾查询时,靠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来让口腔酒精含量下降是没有用的。因为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误区五:药酒、保健酒不是酒。交警曾经查到过一位老年酒驾司机,辩称自己喝药酒、保健酒来强身健体,是用各种药泡制的。应该是“药”,不是“酒”。提醒:饮用酒精泡制的各种药酒保健酒以及酒精饮料,超过检验标准的,都属于酒。
误区六: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许多人认为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但事实上,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骑行都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误区七: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饮酒后因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该类行为也同样属于酒驾。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挺而走险,饮酒后不要走上驾驶室,就算挪车也违法。
误区八:服用醒酒药。各类醒酒药在网上热卖,一些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达到缓解酒醉症状,应付酒驾检测。服用醒酒药可能会降低酒精对身体的损害,加快分解酒精。但是并不能保证能立即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所以还是不要铤而走险。
这些误区,大家应该都了解了吧?我认为归结为一点,就是许多酒驾者对酒驾最大的误会,就是对自己的盲目自信以及那一瞬间的心存侥幸。
二、酒驾的危害
(一)喝酒对人体的影响。
酒精进入血液之后,会影响人体内的很多器官,表现最为显著的就是对神经系统(包括大脑)的影响。在这里,酒精可以看做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某种抑制剂,它减慢了脑细胞和体内其他神经间相互交流的速率。同时,酒精也会减弱前额叶皮层的功能,这是大脑中负责高阶认知过程(包括推理和判断)的部分。此时,人体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前额叶皮层的功能也在被破坏,这使得人的判断力更加低下,反应迟钝,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将会极大增加发生事故的机率。
(二)酒后驾车带来的社会危害。
说到酒驾危害,我们先来看一段警方通报。2019年6月8日福建莆田仙游县发生一起因醉驾导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时间为凌晨3点35分,做水产生意的柯某正在和工友忙着卸货拣货时,忽然一辆红色轿车飞速撞上他们,随后又撞上路中间防护栏。柯某和工友郑某被撞飞躺在血泊中,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调查,肇事者陈某,90后,当晚与朋友在酒吧聚会,散场后驾车载着4名朋友返回。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陈某看到了前方路边停靠的货车和正在卸货的工人,想踩刹车、打方向,但因酒意上涌,手脚不受大脑控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132.96mg/100ml,为醉驾,同时还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据陈某供述:“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当时觉得离得近,没几分钟就到了,那么晚了也不会有警察查,这才开的。”据了解,等待陈某的将是严惩,同时与其一同喝酒的同车人员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同志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三、酒驾的后果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将受到何种处罚。
一则酒驾处置通报:2019年6月19日晚23时19分许,交警在夜检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车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变更车道,似乎有意躲避检查。经拦停检测,驾车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38.9mg/100ml,为酒驾。经调查,该男子为驾校教练,其所驾驶车辆悬挂教练车号牌,属于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男子被依法处罚款5000元、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也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这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教练从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醉酒驾驶的刑罚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党员酒驾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酒驾处分: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驾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下面宣读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13名处级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责任追究情况:
1.哈尔滨市道里区人防办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夏晶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0日22时,夏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1月6日,香坊区法院判处夏晶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8日0时,金世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时被松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2月7日,松北区法院判处金世洲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金世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副局长王岩木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9时,王岩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金牌大道4公里200米处时被度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王岩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原支队长魏行舸(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1日20时,魏行舸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魏行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杜国林(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6日20时,杜国林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道里区景江东路时被顾乡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杜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省国土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宿永斌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2日18时,宿永斌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纪大道与民生路口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岭西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宿永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绥化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赵宝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9日13时,赵宝军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北辰街与新兴街交叉口时被绥化市交警支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副调研员赵凯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11日21时,赵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珠江路与红旗大街路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杰(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2时,张杰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南大街与红星乡路交叉口时被鸡西市鸡冠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张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相臣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3日22时,李相臣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红旗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李相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双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恩忠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0日19时,刘恩忠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滨水东路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刘恩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双鸭山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佟小范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20时,佟小范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中植路中段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尖山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佟小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佳木斯市职教集团管委会主任高光晟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3日14时,高光晟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沃尔德路被佳木斯市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高光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公务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通过前面三部分学习,我们应该能充分认识到“禁酒驾反醉驾”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强化监督,做到“零酒驾”,坚决维护党员先锋的形象。请大家一定要牢记禁令,守纪律、守规矩,将酒驾的危害和结果牢记于心。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喝了酒之后怎么办?喝酒后的正确处理方法:1.打电话告知家人,请求接送;2.使用“酒后代驾”服务;3.步行回家;4.为醉酒者友情叫车?
本节课后,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请全体与会党员签署一份《“零酒驾”承诺书》,签下一个姓名就是许下一句诺言,许下一句诺言就要兑现一个行动,兑现一个行动就能营造一方,努力做好xx的建设者、xx的守护者和文明家庭的先行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课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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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朗读]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201*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7名初三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5名小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名学生在松花江游泳,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暑期也即将来临,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希望每位同学在家里和自己的父母认真这些案例。在此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走河边,沟沿,不走偏僻的道路,回家时要结伴而行。
二、用学会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从我做起,听从长辈教导,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玩水。
四、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五、如要游泳要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六、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水,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谢谢大家。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201*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7名初三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5名小学生游泳全部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名学生在松花江游泳,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暑期也即将来临,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希望每位同学在家里和自己的父母认真这些案例。在此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走河边,沟沿,不走偏僻的道路,回家时要结伴而行。
二、用学会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从我做起,听从长辈教导,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玩水。
四、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五、如要游泳要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六、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水,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
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谢谢大家。
一、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它有什么危害,教育他们怎样自觉防范,远离毒品,塑造美好人生?
二、教学过程:
1.什么是毒品?常见的和最主要的毒品有哪些?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常见和最主要的毒品——鸦片、吗啡、海洛因、摇头丸、可卡因、大麻。
2.毒品的危害是什么?
(1)毒品毁人毁健康。
(2)毒品令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3)吸毒导致堕落、犯罪。
(4)吸毒危害社会,成为世界公害。
3.介绍案例“吸毒者的自述”。
4.防毒的五种措施。
(1)直截了当法——坚定直接地拒绝引诱。
(2)金蝉脱壳法——根据不同情况找借口委婉拒绝。
(3)主动出击法——立刻转移话题。
(4)秘密报案法——寻找机会偷偷告诉你依赖的人,或者秘密拨打110报警,民警叔叔会迅速给予你帮助。
(5)及时告知师长法——当毒贩毒友逼你吸毒并威胁你时,一定不要被他们威吓住,要在第一时间告诉你的师长。
5.介绍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
6.为什么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总结。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它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社会安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如今,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它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我们从小要有防范毒品的意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塑造美好人生。
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它有什么危害,教育他们怎样自觉防范,远离毒品,塑造美好人生?
二、教学过程:
1.什么是毒品?常见的和最主要的毒品有哪些?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常见和最主要的毒品——鸦片、吗啡、海洛因、摇头丸、可卡因、大麻。
2.毒品的危害是什么?
(1)毒品毁人毁健康。
(2)毒品令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3)吸毒导致堕落、犯罪。
(4)吸毒危害社会,成为世界公害。
3.介绍案例“吸毒者的自述”。
4.防毒的五种措施。
(1)直截了当法——坚定直接地拒绝引诱。
(2)金蝉脱壳法——根据不同情况找借口委婉拒绝。
(3)主动出击法——立刻转移话题。
(4)秘密报案法——寻找机会偷偷告诉你依赖的人,或者秘密拨打110报警,民警叔叔会迅速给予你帮助。
(5)及时告知师长法——当毒贩毒友逼你吸毒并威胁你时,一定不要被他们威吓住,要在第一时间告诉你的师长。
5.介绍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
6.为什么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总结。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它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社会安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如今,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它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我们从小要有防范毒品的意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塑造美好人生。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5月31日悄悄来到我们身边,这不是一个平凡的日子,它是世界无烟日呀!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吸烟对人体的危害吗?大量的科学研究资料早就证明,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十分广泛。所有烟草中均含有可导致人体发生多种致死性和致残性健康问题的毒素;吸烟者患癌症,尤其是肺癌、心脏病、肺气肿及其他致死性疾病的危险性会明显增加。然而,就在去年的今天,一项针对青少年烟草使用情况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有20%以上的初中生尝试过吸烟,近92%的学生认为吸烟肯定会损害健康,但仍有22%的男生和4%的女生表示可能或肯定会在今后吸烟。看看我们邪恶校园的某些肮脏的角落里,烟蒂满是,可见连我们这个本该最纯净的校园也越来越不是那么纯净了,中学生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今全球平均每年有400万例、每天有11000例死亡与烟草有关。正如专家所言,烟草是一种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就会杀死消费者的产品,烟草流行是一种无情的不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卫生灾难。
当发达国家的烟草商因在本国受到限制与责难,千方百计地向中国和发展中国家推销香烟、诱惑青少年吸洋烟时,我们广大青少年决不能“误上贼船”。为了使人们意识到吸烟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危害,各国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吸烟有害健康”,我国就有禁止香烟广告的规定,联合国也特别制定了每年的5月31日为“世界无烟日”。目的是创造一个清新、、绿色的“地球村”,让全人类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健康、更美好。
提神不妨清茶;消愁不如朋友;若吸烟,又何苦?我坚信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为了摘掉大国的帽子,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我们要大声呐喊: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要让烟雾笼罩我们高都学子。
谢谢大家。
大家好。
5月31日悄悄来到我们身边,这不是一个平凡的日子,它是世界无烟日呀!亲爱的同学,你知道吸烟对人体的危害吗?大量的科学研究资料早就证明,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十分广泛。所有烟草中均含有可导致人体发生多种致死性和致残性健康问题的毒素;吸烟者患癌症,尤其是肺癌、心脏病、肺气肿及其他致死性疾病的危险性会明显增加。然而,就在去年的今天,一项针对青少年烟草使用情况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有20%以上的初中生尝试过吸烟,近92%的学生认为吸烟肯定会损害健康,但仍有22%的男生和4%的女生表示可能或肯定会在今后吸烟。看看我们邪恶校园的某些肮脏的角落里,烟蒂满是,可见连我们这个本该最纯净的校园也越来越不是那么纯净了,中学生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今全球平均每年有400万例、每天有11000例死亡与烟草有关。正如专家所言,烟草是一种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就会杀死消费者的产品,烟草流行是一种无情的不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卫生灾难。
当发达国家的烟草商因在本国受到限制与责难,千方百计地向中国和发展中国家推销香烟、诱惑青少年吸洋烟时,我们广大青少年决不能“误上贼船”。为了使人们意识到吸烟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危害,各国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吸烟有害健康”,我国就有禁止香烟广告的规定,联合国也特别制定了每年的5月31日为“世界无烟日”。目的是创造一个清新、、绿色的“地球村”,让全人类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健康、更美好。
提神不妨清茶;消愁不如朋友;若吸烟,又何苦?我坚信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为了摘掉大国的帽子,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我们要大声呐喊: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要让烟雾笼罩我们高都学子。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更是无法重来的。在每个人的生命里,总会有许多快乐与悲伤。在我们出生的时候,我们看见的第一道曙光,是医生以及父母赐给我们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同时,我们是哭的,但在场的所有人却是笑的,他们都为了我们的到来而感到开心。
而如今,有一个词“”我们对它无比的熟悉。我们懂事以来,就常听父母老师说:之毒猛于虎。而他们,也无时无刻不教育我们要“珍爱生命,远离”,不断的唤起我们对的认识,自觉抵制。
现在,社会上仍有不少的吸毒者,他们被害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有的甚至葬送了生命。许多青年朋友,身陷其潭而不能自拔。
在他们当中,或许因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或许出于莫名其妙的好奇,或许挡不住刺激的诱惑……种种的原因使他们染上,使他们失去了朋友,亲人对他们的信任,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吸毒者们在毒瘾发作时,有如万箭穿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此时,它们已经丧失了理智,走上的必然是不归之路。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生存的希望,就是设法获取。
作为21世纪的,我们应该远离。因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吸烟,不能因为好奇、寻求刺激、贪图享受而吸毒。乃万毒之源,吸毒乃万死之兆。起来吧,醒悟吧!亲爱的朋友们。
就让我们这21世纪的,珍爱生命,远离,来创制造和谐而美好的未来吧。
大家好。
在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更是无法重来的。在每个人的生命里,总会有许多快乐与悲伤。在我们出生的时候,我们看见的第一道曙光,是医生以及父母赐给我们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同时,我们是哭的,但在场的所有人却是笑的,他们都为了我们的到来而感到开心。
而如今,有一个词“”我们对它无比的熟悉。我们懂事以来,就常听父母老师说:之毒猛于虎。而他们,也无时无刻不教育我们要“珍爱生命,远离”,不断的唤起我们对的认识,自觉抵制。
现在,社会上仍有不少的吸毒者,他们被害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有的甚至葬送了生命。许多青年朋友,身陷其潭而不能自拔。
在他们当中,或许因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或许出于莫名其妙的好奇,或许挡不住刺激的诱惑……种种的原因使他们染上,使他们失去了朋友,亲人对他们的信任,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吸毒者们在毒瘾发作时,有如万箭穿心,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此时,它们已经丧失了理智,走上的必然是不归之路。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生存的希望,就是设法获取。
作为21世纪的,我们应该远离。因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吸烟,不能因为好奇、寻求刺激、贪图享受而吸毒。乃万毒之源,吸毒乃万死之兆。起来吧,醒悟吧!亲爱的朋友们。
就让我们这21世纪的,珍爱生命,远离,来创制造和谐而美好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