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精神,适应社会主义新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和“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要求,按照今年县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员的实际,特制定我乡教育系统各支部今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的要求,以培养党性强、观念新、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双带”能力突出的教育系统党员为目标,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为建设教育系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全员覆盖原则。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向全体党员,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机会,激发党员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2、学以致用原则。从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党员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教育培训方式,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双带”能力?
3、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等的不同情况,确定各自的教育培训重点,分类实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4、突出重点原则。围绕教育系统总体要求,选择合理的教育培训主题,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5、注重实效原则。要用广大党员投身教育系统实际工作衡量培训效果,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二、教育培训对象
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所有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实际,新一届党员干部和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纳入本年度教育培训对象。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员覆盖、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的要求,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受到教育。今年,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普通党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学时,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成员必须接受不少于三次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个学时。组织负责人必须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四、教育培训内容
按照本年度全乡教育系统发展形势基层组织建设实际,今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目标,围绕“一个中心、两个重点”展开,即紧紧抓住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这个中心,围绕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新一届组织负责人上岗培训这两个重点,精心安排教育培训内容,确保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及有关政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例。
五、教育培训形式
党员教育培训形式要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按不同区域,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集中轮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轮训一般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条件允许的,也可由乡校总支统一组织。
二是课堂教学与参观考察相结合。一方面,乡校通过集中党员干部,邀请相关专家或各类人才统一授课;另一方面,由乡总支组织专题参观学习活动,学习管理水平,开拓视野。
三是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培育和挖掘本乡教育系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也可选择部分在我乡校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七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另一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腐化变质等方面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能够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是日常教育手段与远程教育手段相结合。除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或者是开展组织生活等日常的教育培训手段外,还应积极采取分发电教片或统一播放等形式,组织开展电化教育。电教片源由乡中学总支负责提供。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活动站点,探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
六、组织领导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全乡校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提高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正确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工作的落实。
1、统一思想,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发展规划或年度,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要按照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本乡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年度计划,并上报乡党委。要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安排好本乡校的党员教育培训任务,年终,要形成详细的书面总结 材料。各校支委要及时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好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同时,要利用自身在文化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优势,主动为基层党员上党课。
2、整合资源,形成抓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合力。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工作绩效。按照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分级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以组织部门为主导,党校、学习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协作,乡具体负责实施的培训机制。还可以探索乡之间党员教育培训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在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作用。
3、按需培训,注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要把握党员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认真掌握目前党员队伍的素质状况,摸清党员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按照党员年龄等情况的不同,分级分类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激发党员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有条件的乡总支也可统一组织培训。教育培训工作以乡基层党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基层党校作用?
4、严格考核,强化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为全乡教育系统今年度乡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的管理监督,对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党员,及时进行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或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于未认真履行党员教育培训职责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以及未按时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总支将组织人员对各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对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应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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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耕地 非粮化 工作方案[朗读]
为切实加强我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扶贫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今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扣“一立四振兴”战略和“十件大事”落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由综合股、党廉室负责,组织开展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延安精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内涵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努力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综合股 党廉室)。
(二)抓好新闻舆论引导。以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为统揽,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舆论引导、宣讲、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宣传解读,抓好协调、指导工作。按时完成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下达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严格落实《xx县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复处置的时度效,推动舆情应对处置规范化开展。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主题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平台,及时发布工作新动态、新政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好做法、好成效。充分借助中省市主流媒体反映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综合股 党廉室)。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本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推进“厚德陕西•德润兴州”品牌建设,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行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力。以实施环境立县、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宗旨,倡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全办形成干部讲奉献、公民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责任领导;xx责任股室:综合股)。
(五)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加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五项重点工作内容,指导培训志愿队伍以“讲议树帮育行”等六大基本方式,在全办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文明、讲故事,送文化、送技术、送健康、送温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综合股)。
(六)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党廉室)。
(七)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党员信教和参加宗教组织。(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党廉室)。
四、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3.各股室(中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指导督促检查干部职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4.各股室(中心)要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贫舆情,及时汇报,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办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6.加强理论武装,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完善旁听、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办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积极稳妥开展突发事件、社会热点、媒体报道的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我办对外形象。
8.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郭江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刘忠铭,副主任金山、杨升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组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整体工作由刘忠铭牵头,综合股、党廉室、信息宣传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紧扣“一立四振兴”战略和“十件大事”落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由综合股、党廉室负责,组织开展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延安精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内涵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努力提升和推动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综合股 党廉室)。
(二)抓好新闻舆论引导。以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为统揽,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舆论引导、宣讲、落实,积极做好相关宣传解读,抓好协调、指导工作。按时完成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下达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严格落实《xx县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复处置的时度效,推动舆情应对处置规范化开展。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主题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平台,及时发布工作新动态、新政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好做法、好成效。充分借助中省市主流媒体反映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综合股 党廉室)。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本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推进“厚德陕西•德润兴州”品牌建设,进一步增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行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力。以实施环境立县、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宗旨,倡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全办形成干部讲奉献、公民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责任领导;xx责任股室:综合股)。
(五)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充分利用“五一”、“五四”、“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加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五项重点工作内容,指导培训志愿队伍以“讲议树帮育行”等六大基本方式,在全办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文明、讲故事,送文化、送技术、送健康、送温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综合股)。
(六)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党廉室)。
(七)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党员信教和参加宗教组织。(责任领导:xx 责任股室:党廉室)。
四、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3.各股室(中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指导督促检查干部职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4.各股室(中心)要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贫舆情,及时汇报,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办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意识形态,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6.加强理论武装,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完善旁听、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办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工作落实、积极稳妥开展突发事件、社会热点、媒体报道的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我办对外形象。
8.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郭江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刘忠铭,副主任金山、杨升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组股室、中心负责人组成。整体工作由刘忠铭牵头,综合股、党廉室、信息宣传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攻坚克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二、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1.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乡镇党委、政府,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2.被推荐的集体,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3.被推荐的集体,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4.2018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推荐,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方面。
1.被推荐的个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2.被推荐的个人,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业负责人,其所在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3.2018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推荐。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评选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推荐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五、推荐程序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推荐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推荐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的正式文件。对征求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同一奖项有多名推荐对象的,要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2.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或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并经各推荐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
3.事迹材料。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另附1份,字数1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
4.电子版材料。将《推荐审批表》的第3-4页(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部分)与1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每个推荐对象选一个文档,保存为word97—2003文档。推荐集体文件命名为“【集体事迹】xx县(市、区)+集体名称”;推荐个人文件命名为“【个人事迹】xx县(市、区)+参评奖项+推荐人选姓名”,如“【个人事迹】灵川县+奋进奖+张三”。
按要求分别填写《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6),将推荐对象汇总表保存为word97—2003文档。文件命名为“【集体汇总】xx县(市、区)”、“【个人汇总】xx县(市、区)”。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县(市、区)、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云寿,0773—2848875,13977376828。电子邮箱:glzhxt@163.com
联系地址: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502办公室。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分设奋进类、贡献类、奉献类、创新类四个奖项。
二、表彰对象
(一)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脱贫成效显著的集体:
1.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乡镇党委、政府,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
2.各级定点扶贫单位。
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团体、企业。
(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1.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对象为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
2.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
3.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对象为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
4.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对象为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方面。
1.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工作模式方法可复制可推广。
2.被推荐的集体,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3.被推荐的集体,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4.2018年至今,在国家、自治区、市组织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村原则上不予推荐,所帮扶贫困村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市、县(市、区)直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方面。
1.被推荐的个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
2.被推荐的个人,属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业负责人,其所在企业近三年没有因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罚的情况。
3.2018年至今,被自治区、市“黑榜”通报和专报批评的个人不予推荐。
4.其他条件。奋进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贡献奖: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奉献奖: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创新奖: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在自治区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评选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要面向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推荐候选对象重点向乡镇、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户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列入评选范围,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县处级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三)评选工作应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实际情况,对所推荐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协调纪检监察、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
五、推荐程序
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研究确定初选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在县级报刊、电视上公示;市直各推荐单位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拟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进行评选,提出候选表彰对象,并将候选表彰对象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
(三)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对象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开展表彰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并于9月在全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进行表彰。
六、推荐名额分配
(一)各县(市、区)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8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派定点扶贫单位1个、县派定点扶贫单位或乡镇或村2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8人,其中推荐奋进奖2人、贡献奖3人、奉献奖2人、创新奖1人,且推荐对象中至少有1名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其中推荐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2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个、社会团体或企业1个;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4人,其中贡献奖2人,奉献奖1人,创新奖1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推荐的正式文件。对征求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同一奖项有多名推荐对象的,要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2.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或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并经各推荐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
3.事迹材料。推荐对象的详细事迹材料另附1份,字数1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4。
4.电子版材料。将《推荐审批表》的第3-4页(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部分)与1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每个推荐对象选一个文档,保存为word97—2003文档。推荐集体文件命名为“【集体事迹】xx县(市、区)+集体名称”;推荐个人文件命名为“【个人事迹】xx县(市、区)+参评奖项+推荐人选姓名”,如“【个人事迹】灵川县+奋进奖+张三”。
按要求分别填写《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6),将推荐对象汇总表保存为word97—2003文档。文件命名为“【集体汇总】xx县(市、区)”、“【个人汇总】xx县(市、区)”。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县(市、区)、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云寿,0773—2848875,13977376828。电子邮箱:glzhxt@163.com
联系地址: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502办公室。
一、落实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二、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
(一)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三)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四)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五)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三、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七)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五包一”网格管理专班人员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八)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四、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九)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十)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五、居民健康指导
(十一)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十三)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二、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
(一)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三)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四)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五)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三、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七)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五包一”网格管理专班人员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八)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四、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九)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十)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五、居民健康指导
(十一)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十三)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今年来,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不深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反映出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基础薄弱、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深刻吸取全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杜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采取职能部门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安全生产和谐共治良好局面,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杜绝、遏制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管执法。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今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自查自纠报安全隐患。
(二)监管执法服务阶段:今年1月1日至今年3月中旬。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持续深化自查自改;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执法与服务,形成良性互动,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补齐企业安全基础短板。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前期自查自纠和自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导致事故或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总结提升阶段:今年3月中旬至3月底。各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推行清单制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亲自带头,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各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安全生产。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等,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贯彻《导则》《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导则》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本企业风险隐患,强化重点环节、区域和人员的监控。各企业要结合安全领导宁里,工艺特点、设施设备状况等要素,突出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好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建立问题隐患整治台账。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全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报告,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促醒,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整改,狠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对照《导则》《标准》认真梳理,仔细排查,落实整改,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细、做扎实,并建立规范的台账清单,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忽视安全工作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造成后果的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为深刻吸取全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杜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采取职能部门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安全生产和谐共治良好局面,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杜绝、遏制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管执法。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今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自查自纠报安全隐患。
(二)监管执法服务阶段:今年1月1日至今年3月中旬。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持续深化自查自改;
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执法与服务,形成良性互动,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补齐企业安全基础短板。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前期自查自纠和自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导致事故或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总结提升阶段:今年3月中旬至3月底。各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
五、重点任务
(一)推行清单制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亲自带头,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各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安全生产。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等,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贯彻《导则》《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导则》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进一步排查本企业风险隐患,强化重点环节、区域和人员的监控。各企业要结合安全领导宁里,工艺特点、设施设备状况等要素,突出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好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建立问题隐患整治台账。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全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事故报告,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促醒,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整改,狠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对照《导则》《标准》认真梳理,仔细排查,落实整改,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细、做扎实,并建立规范的台账清单,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忽视安全工作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造成后果的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