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市住建局牵头了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这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以来,我局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既加强市直单位的横向协同,又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纵向联动,目前各项工作紧密推进。下面,将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不足之处,请予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发挥牵头作用大力统筹两个专项整治。在第二阶段,我局制定了两个专项整治组xxxx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方法步骤,同时制定了两个专项整治组的组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和挂图作战制度、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督查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汇报制度、通报制度,还建立完善了工作联络机制,对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目前,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均按照方案要求,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细化检查标准,大力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促整改成效,认真建立“三个清单”。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大力推进城市住房安全管理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认真开展了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地下空间利用,编制完成了《x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在项目规划中要求设计方案有安全相关专篇;同时还对电梯等城市公共设施开展了检验。截至当前,隐患整治还在持续开展。
二是大力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第二阶段,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各在建施工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县级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我局随机督查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高边坡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特种设备、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严肃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厉纠正施工项目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截至当前,我局督查发现隐患xxx条,整改xxx条,整改率xxx%。
三是大力开展城镇老旧危房排查治理。在第二阶段,我局部署开展了全市老旧危楼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检查清单,同时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城镇危险房屋xxxx栋,已治理xxxx栋,治理率xx%;还未治理房屋xxx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均建立了清单台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各级政府均采取了保障房安置、发放临时过渡费安置和加强监测使用房屋变化等措施,住户人身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四是不断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今年x月,我局制定印发了《x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任务再核查、成效再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于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成果,完成因灾受损房屋灾后重建,抽调人员开展了住房保障抽查,部署了全市xxxx户因灾受损房屋的重建验收工作,确保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此外,我局部署了农村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和动态核查,不断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五是大力开展住建领重点风险防治。一方面,我局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值守,突出隐患整治,大力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重点就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老旧危楼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累计排查一般隐患xxxx项,治理xxxx项,治理率xx.x%。另一方面,为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我局于本月初制定了《x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传统村落消防保护及改造等内容进行了部署,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中。
六是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月活动。今年x月,我局组织了住建领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月活动,举行了启动仪式,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专题培训,对“三个清单”的建立进行讲解,在城投·中央公园城项目还开展了现场观摩活动,通过观摩活动,展示安全标准样板做法,达到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教育的目的。
七是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我局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提升从业人员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同时,严格督促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还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宣贯培训,开展x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管理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信息、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建立还需时间。全省“三个清单”统一模板x月中旬才正式下发,住建系统在清单的基础上,更具有针对性地做了进一步细化,涉及企业较多,在建项目也较多,因此建立完善还需要一定时间。
二是针对城市建设专项整治的清单“三个清单”建立相对较为困难。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中,涉及基础设施安全的内容、危险房屋安全的内容若按“三个清单”的内容来建立,较为不适应。一方面是前期省、市已经专门印制了相关配套表格,若再更换,各地特别是基层的工作任务量很大;另一方面,“三个清单”针对企业较为明显,但针对具体的一个基础设施或是一栋房屋,按“三个清单”来建极为烦琐,在填报上存在困难。
三是部分工作因没有具体指标目前开展困难。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中,“将安全韧性作为体检评估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这项工作因全国还尚在进行试点工作,目前没有正式的评估指标,目前开展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好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着力重大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坚决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是充分发挥协调沟通机制。和各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协作,提醒任务事项,明确完成时间,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形成定期调度、按时统计、季度分析、年终总结的工作模式。
三是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工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排部署,特别是其中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会议安排、集中整治、示范试点、经验推广等一系列方式,打好组合拳,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在开展好日常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重点风险领域开展重点检查;根据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同时,从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工作推进情况及监管对象进行联合督查检查。
五是强化资料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准确地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坚持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汇总,特别注重收集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和问题困难,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决策,同时为完成各级迎检工作提供强力佐证。
各位领导,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三年行动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并按照今天会议的重要要求,抓细抓实,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我的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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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二下二上阶段的工作任务包括4篇[朗读]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省安委办组织宣讲组赴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宣讲会,省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委党校宣讲,全省共开展宣贯活动1100余场;全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329次、参与人次21.9万,网络课堂培训14.5万场、参与人次67.2万;开展了2次三年行动在线访谈,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1008个,刊发新闻稿件5.8万余条,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及安全发展理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研讨活动280余场;危化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70%以上企业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出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化的若干措施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全省重点和一般企业名录库,开展分类分级和信用联合惩戒监管执法,有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培训以及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许可“回头看”、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特定危险区域特定场所整治,以及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动169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
煤矿安全整治:
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技术管理不断加强,重点问题加快排查整治,“一优三减”积极推进;关闭煤矿43处、退出产能308万吨/年,全省煤矿数量减至39处、产能降至526万吨/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人;连续14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事故,连续62个月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完成35座重点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工作;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会同省直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尾矿库数量销号32座,关闭非煤矿山107座。事故稳定下降,今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分类制定风险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省共检查4.9万家,督改隐患4.2万处,临时查封单位597家,罚款1315.2万元。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火灾7558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10.6%、38.7%。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生命防护工程,10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得到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802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整改1192处安全隐患;紧抓住路面主战场,先后部署13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52次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交通违法3219万起,曝光重点违法车辆22100辆、终生禁驾人员170人次、高风险运输企业153家、典型案例1377万余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共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75%、下降38.68%。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6624公里、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2.79万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830座,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4337个;全省摸排出“僵尸船”610艘,拆解船舶475艘,明确停靠点46个,集中停靠132艘;推进全省16家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开展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1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强化城市内涝、道路桥梁等问题治理,加强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和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推进城市危房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检查企业(项目)3931家、整治隐患1.1万条(重大隐患30条),关闭取缔12家、处罚207.71万元,顺利完成今年度整治任务。
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全省103个园区已有54个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完成整体安全风险评估,1.4万家开发区等功能区内企业整改隐患9.3万条,其中重大隐患25条,取缔关闭企业20家;对全省市、县(区)及开发区等功能区24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省工业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64人,同比分别下降13.2%、16.4%,全省开发区等功能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实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0个;累计出动1.1万人次,排查企业4867家,整治隐患1029个,查处涉危案件68起,公安机关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省正常生产、经营(批发)的烟花爆竹企业均提交了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开展了“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36家,超额完成今年整顿退出任务;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进两大主产县195家在产企业实现智能化预警监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连续11个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三年行动期间实现了“零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铁路隧道和自制吊篮专项整治,推进水运工程施工区域网格化安全管理。全省检查企业(项目)5676家、整治隐患5.6万处(重大隐患160处),吊销企业证照11家,处罚2781.53万元。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起,同比下降18.9%。
省安委办组织宣讲组赴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宣讲会,省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委党校宣讲,全省共开展宣贯活动1100余场;全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329次、参与人次21.9万,网络课堂培训14.5万场、参与人次67.2万;开展了2次三年行动在线访谈,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1008个,刊发新闻稿件5.8万余条,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及安全发展理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研讨活动280余场;危化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70%以上企业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出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化的若干措施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全省重点和一般企业名录库,开展分类分级和信用联合惩戒监管执法,有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培训以及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许可“回头看”、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特定危险区域特定场所整治,以及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动169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
煤矿安全整治:
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技术管理不断加强,重点问题加快排查整治,“一优三减”积极推进;关闭煤矿43处、退出产能308万吨/年,全省煤矿数量减至39处、产能降至526万吨/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人;连续14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事故,连续62个月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完成35座重点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工作;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会同省直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尾矿库数量销号32座,关闭非煤矿山107座。事故稳定下降,今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分类制定风险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省共检查4.9万家,督改隐患4.2万处,临时查封单位597家,罚款1315.2万元。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火灾7558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10.6%、38.7%。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生命防护工程,10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得到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802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整改1192处安全隐患;紧抓住路面主战场,先后部署13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52次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交通违法3219万起,曝光重点违法车辆22100辆、终生禁驾人员170人次、高风险运输企业153家、典型案例1377万余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共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75%、下降38.68%。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6624公里、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2.79万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830座,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4337个;全省摸排出“僵尸船”610艘,拆解船舶475艘,明确停靠点46个,集中停靠132艘;推进全省16家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开展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1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强化城市内涝、道路桥梁等问题治理,加强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和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推进城市危房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检查企业(项目)3931家、整治隐患1.1万条(重大隐患30条),关闭取缔12家、处罚207.71万元,顺利完成今年度整治任务。
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全省103个园区已有54个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完成整体安全风险评估,1.4万家开发区等功能区内企业整改隐患9.3万条,其中重大隐患25条,取缔关闭企业20家;对全省市、县(区)及开发区等功能区24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省工业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64人,同比分别下降13.2%、16.4%,全省开发区等功能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实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0个;累计出动1.1万人次,排查企业4867家,整治隐患1029个,查处涉危案件68起,公安机关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省正常生产、经营(批发)的烟花爆竹企业均提交了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开展了“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36家,超额完成今年整顿退出任务;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进两大主产县195家在产企业实现智能化预警监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连续11个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三年行动期间实现了“零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铁路隧道和自制吊篮专项整治,推进水运工程施工区域网格化安全管理。全省检查企业(项目)5676家、整治隐患5.6万处(重大隐患160处),吊销企业证照11家,处罚2781.53万元。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起,同比下降18.9%。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今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今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今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今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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