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省安委办组织宣讲组赴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宣讲会,省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委党校宣讲,全省共开展宣贯活动1100余场;全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329次、参与人次21.9万,网络课堂培训14.5万场、参与人次67.2万;开展了2次三年行动在线访谈,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1008个,刊发新闻稿件5.8万余条,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及安全发展理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研讨活动280余场;危化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70%以上企业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出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化的若干措施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全省重点和一般企业名录库,开展分类分级和信用联合惩戒监管执法,有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培训以及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许可“回头看”、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特定危险区域特定场所整治,以及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动169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
煤矿安全整治:
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技术管理不断加强,重点问题加快排查整治,“一优三减”积极推进;关闭煤矿43处、退出产能308万吨/年,全省煤矿数量减至39处、产能降至526万吨/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人;连续14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事故,连续62个月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完成35座重点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工作;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会同省直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尾矿库数量销号32座,关闭非煤矿山107座。事故稳定下降,今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分类制定风险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省共检查4.9万家,督改隐患4.2万处,临时查封单位597家,罚款1315.2万元。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火灾7558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10.6%、38.7%。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生命防护工程,10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得到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802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整改1192处安全隐患;紧抓住路面主战场,先后部署13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52次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交通违法3219万起,曝光重点违法车辆22100辆、终生禁驾人员170人次、高风险运输企业153家、典型案例1377万余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共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75%、下降38.68%。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6624公里、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2.79万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830座,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4337个;全省摸排出“僵尸船”610艘,拆解船舶475艘,明确停靠点46个,集中停靠132艘;推进全省16家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开展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1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强化城市内涝、道路桥梁等问题治理,加强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和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推进城市危房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检查企业(项目)3931家、整治隐患1.1万条(重大隐患30条),关闭取缔12家、处罚207.71万元,顺利完成今年度整治任务。
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全省103个园区已有54个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完成整体安全风险评估,1.4万家开发区等功能区内企业整改隐患9.3万条,其中重大隐患25条,取缔关闭企业20家;对全省市、县(区)及开发区等功能区24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省工业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64人,同比分别下降13.2%、16.4%,全省开发区等功能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实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0个;累计出动1.1万人次,排查企业4867家,整治隐患1029个,查处涉危案件68起,公安机关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省正常生产、经营(批发)的烟花爆竹企业均提交了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开展了“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36家,超额完成今年整顿退出任务;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进两大主产县195家在产企业实现智能化预警监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连续11个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三年行动期间实现了“零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铁路隧道和自制吊篮专项整治,推进水运工程施工区域网格化安全管理。全省检查企业(项目)5676家、整治隐患5.6万处(重大隐患160处),吊销企业证照11家,处罚2781.53万元。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起,同比下降18.9%。
省安委办组织宣讲组赴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开展宣讲会,省安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赴省委党校宣讲,全省共开展宣贯活动1100余场;全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329次、参与人次21.9万,网络课堂培训14.5万场、参与人次67.2万;开展了2次三年行动在线访谈,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1008个,刊发新闻稿件5.8万余条,有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及安全发展理念。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研讨活动280余场;危化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70%以上企业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出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化的若干措施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全省重点和一般企业名录库,开展分类分级和信用联合惩戒监管执法,有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强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培训以及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许可“回头看”、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特定危险区域特定场所整治,以及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整治和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动169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
煤矿安全整治:
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技术管理不断加强,重点问题加快排查整治,“一优三减”积极推进;关闭煤矿43处、退出产能308万吨/年,全省煤矿数量减至39处、产能降至526万吨/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人;连续14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事故,连续62个月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完成35座重点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工作;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会同省直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尾矿库数量销号32座,关闭非煤矿山107座。事故稳定下降,今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
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消防车通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七个方面重点整治,分类制定风险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省共检查4.9万家,督改隐患4.2万处,临时查封单位597家,罚款1315.2万元。今年1-11月,全省共发生火灾7558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10.6%、38.7%。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生命防护工程,10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得到治理;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802家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整改1192处安全隐患;紧抓住路面主战场,先后部署13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52次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交通违法3219万起,曝光重点违法车辆22100辆、终生禁驾人员170人次、高风险运输企业153家、典型案例1377万余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共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75%、下降38.68%。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6624公里、农村公路县乡道安防工程2.79万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830座,整治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4337个;全省摸排出“僵尸船”610艘,拆解船舶475艘,明确停靠点46个,集中停靠132艘;推进全省16家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开展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1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强化城市内涝、道路桥梁等问题治理,加强供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和城市公共区域卫生管理体系,推进城市危房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检查企业(项目)3931家、整治隐患1.1万条(重大隐患30条),关闭取缔12家、处罚207.71万元,顺利完成今年度整治任务。
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全省103个园区已有54个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完成整体安全风险评估,1.4万家开发区等功能区内企业整改隐患9.3万条,其中重大隐患25条,取缔关闭企业20家;对全省市、县(区)及开发区等功能区24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全省工业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0起、死亡64人,同比分别下降13.2%、16.4%,全省开发区等功能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实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10个;累计出动1.1万人次,排查企业4867家,整治隐患1029个,查处涉危案件68起,公安机关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省正常生产、经营(批发)的烟花爆竹企业均提交了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开展了“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36家,超额完成今年整顿退出任务;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进两大主产县195家在产企业实现智能化预警监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连续11个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连续1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三年行动期间实现了“零事故”。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铁路隧道和自制吊篮专项整治,推进水运工程施工区域网格化安全管理。全省检查企业(项目)5676家、整治隐患5.6万处(重大隐患160处),吊销企业证照11家,处罚2781.53万元。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0起,同比下降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