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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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朗读]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事管字[20×]×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
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
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
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
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一、指导思想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
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
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
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
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推进河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豫事文〔2017〕184号)、《南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宛政办〔2020〕2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各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公共机构自行清运处置或委托物业公司、服务企业等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发动,创新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投身其中、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确定一名督导员,负责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建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在11月20日前按分类标准把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到位,对照《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项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宛垃分办〔2020〕1号)要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根据《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本级、本行业及所属二级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评,并按要求将督导检查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各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公共机构自行清运处置或委托物业公司、服务企业等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发动,创新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投身其中、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确定一名督导员,负责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建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在11月20日前按分类标准把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到位,对照《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项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宛垃分办〔2020〕1号)要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根据《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本级、本行业及所属二级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评,并按要求将督导检查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治理要求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设施建设。
1.配置村庄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3.建设垃圾处理场。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布局。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应分类后就地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三、治理要求
(一)科学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质美好家园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办发〔2020〕39号)《今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党政机关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100%的前期成果。今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三、主要任务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今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在固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条例》集中宣传月行动,各党政机关开展一次《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参与率达到100%,截止日期为5月底。
二是组织一次党政机关《条例》线上考试,各单位参与率达到95%以上,截止日期为10月底。
三是倡导党政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2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100%的前期成果。今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三、主要任务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今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在固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条例》集中宣传月行动,各党政机关开展一次《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参与率达到100%,截止日期为5月底。
二是组织一次党政机关《条例》线上考试,各单位参与率达到95%以上,截止日期为10月底。
三是倡导党政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2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