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xx年,我市在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安全监管个人。我市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一是市委市政府已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市委书记曾庆炎、市长龚武生、副市长荣燕明等市级领导多次就加强质量安全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加强协调配合,从严从高把关,并经常亲临重点工程督查质量安全工作。如年初要求我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同时,为加强市重点工程的监管,河东路网、xx大道等,我局实施了领导联系制度,突出了工作重点;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质量安全工作,分析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积极派员参加盛市召开的各次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和领会会议精神;四是及时将上级指示精神传达贯彻到各县区和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先后转发省厅和省站的文件有:湘建建78号、99号、102号、108号、109号、164号、湘建办49号及湘质安监字1号等文件,特别是湘建明电20号《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同时,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市还出台了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和措施。
(二)齐抓共管。一是xx市人民政府以永政办发1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政府名义明确了加强质量安全具体的监管措施和要求;二是我局制定了《xx年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确定了工作关键环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了质量安全机构建设,落实了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工作人员,并全面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局系统与下属机构层层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四是强化了对各级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的层级监管,重点落实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xx市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xx市城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五是正在酝酿出台《xx市建设工程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强化对建设工程分阶段组织规划、质安监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规范管理。通过上述措施,我市今年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执法检查。根据盛市安排,我局先后组织了春节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春天雨季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五一”节前质量安全大检查、暑期防高温施工安全大检查和上半年全市专项执法大检查等5次全市性的检查活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41个次,总建筑面积125.6万平米,查处质安隐患200多处,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06份,《停整通知》18份。每次检查都有汇总,有评比、有通报、有处置措施。同时,为做好全市质安工作的提质工作,我们积极开展了优良工程和盛市优质工程培育工作,通过筛选,确定了市电信大楼等32项工程为盛市优质工程培育对象。
(四)专项整治。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年初市政府已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了全市的重要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以脚手架工程和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规定凡城区临街建筑或设计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项目一律使用钢管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面禁用竹脚手架,要求在明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城区的所有建筑项目都使用钢管脚手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完善了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了各项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三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下半年我市重点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将建筑伤亡事故降为“零”。
在质量专项整治方面,全年我市进一步深化了对结构工程质量、预制构件、质量检测机构和建设监理单位的专项整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由国有投资项目逐步扩展到开发建房、私人建房、中小学建房和市政工程项目等薄弱环节上来。
(五)开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根据盛市安排,我们及时制订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系统内各级各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召开质量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咨询活动,采取放宣传气球、写横幅标语、安全知识培训、印发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全市人民的质量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个人总结《安全监管》。
(六)加强监管。近几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针对市政工程项目,我局先后颁发了《xx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xx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xx市中心城市市政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处罚规定》等系列文件。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实行了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目前,我局正打算出台《xx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管理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做法。
(七)力量整合。今年2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永编发1号文件明确,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合并成立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并将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两站合并后,市质安站及时整合了两站资源,优化配置了现场监管力度,追时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和质安检查活动,同时,全面做好了队伍的稳定工作。
(八)狠抓落实。狠抓了《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的贯彻实施,在执行公示制度方面,市本级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并要求每季度末22日前须将所辖区域存在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及时上报。自《公示制度》执行以来,我市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悉数及时地得到了上报和公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局上报了富园小区罗江林等七户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第二季度,我局上报了xx市第七工程公司等5家责任单位和阳新林等4个责任人为一般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执行《警示制度》方面,我市根据省厅湘建建153号文,制订了《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并先后对个别县区进行了警示和通报。
(九)适时汇报。我局各项工作汇报准确及时,如将组织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自查,辖区内项目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落实情况等活动的汇报材料以及每季度执行《警示制度》的情况均及时向省建设厅作了报送。
二、省建筑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今年4月中旬,省建设厅建筑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以湘建执法306—309号四份执法建议书分别要求我局对我市恒森滨江电力花园、湘江明珠、滨江豪园、祁阳法院审判楼等四项工程予以停工整改、记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等不同形式的处罚。检查组走后,我局立即组织局相关科室、质安站、项目责任单位召开了专题安全形势会议,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执法建议书的要求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如对恒森电力花园等四项工程均实行停工整改;对衡南六建公司吊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对祁阳县质安监站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质监员离岗学习。
三、“7•17”株洲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今年7月17日,省建设厅组织在株洲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根据会议要求,我局对今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目前已做作了如下几项工作:1、及时以局文件转发了省厅文件。2、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方案》。3、召开了动员大会。8月初,我们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与会人员为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建工股长、质安站长,市直及两区所属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负责人,中心城市在建项目建设业主、项目经理、总监,局机关、市质安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210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先后发生了2起死亡事故,透过事后反思,我们的工作尚有许多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县区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的制约,个别县质量安全状况一直停滞不前,施工现场隐患严重,集中反映在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私人建房项目上,在这些项目上逃避监管、拒绝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项目安全隐患犹在、质量通病尚未根除,如:预制板安装不座浆,构造柱墙面不按规范放置、现浇楼梯施工缝不按规定留置,砼存在蜂窝、麻面等问题。
(三)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由于我市建筑业企业大多数为低资质等级施工企业,再加上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因此,从业人员大多素质低下,导致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四)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全年的质安监费收入还不足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经费极为紧张;另外有些质安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监督行为和程序还不规范。
(五)行业监管体系尚未理顺。如两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常常越权越级办事,强揽市管工程招投标、安全监督等。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市将以“7•17”株洲会议精神和此次省督查组检查为动力,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全力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施工现场达标管理和质安提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继续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实现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主要从增加监管工作频次、监管深度和力度入手,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履行质安生产责任的行为,实现质安生产水平的提高。
(三)切实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已从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通过严格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促使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都做到有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设施和设备保证。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监管。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有关规定,从招投标、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环节,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对工程项目实行押证监管制度。
(五)切实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书面下达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跟踪督促整改到位;按《公示制度》认定上报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向省建设厅提出暂扣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收回责任人员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建议。
(六)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失职、渎职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强对全市各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层级检查、指导、监督,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帮助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最后,欢迎省检查组来我市指导工作,并敬请多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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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通知[朗读]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各苏木镇党委、纪委监察办,旗直及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今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三、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今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三、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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