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公司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共产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二、推荐评选办法
1.自评推荐。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并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公司政治工作部。
2.初步评审。
政治工作部依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初评名单。
3.党委会审定。
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审议、决定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三、推荐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切实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2.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多方面听取党员、员工意见,尤其关注奋战在海外艰苦地区、战乱地区、疾病地区以及其他一线岗位,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党员;长期脚踏实地、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在本职岗位,为公司建设做出优异成绩的党员,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评选出来。
3.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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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表彰方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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