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程序1、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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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流程: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流程[朗读]
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分为:1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为:立案——调查取证——结案2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为:立案——侦查——结案——移送公诉机关。
首先接受报警再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立案调查取证(侦查)破案采取强制措施继续侦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目录就可以大致看出办案流程,一般案件流程是公安局先立案,然后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