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文化问答
- 答案列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定条件[朗读]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⑴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⑵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且符合有。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包括:1、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已验收通过,得到竣工验收标准.比如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装饰分部.钢筋分项、混凝土分项、模板分项.2、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齐全,签字盖章齐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3、已向甲方和监理,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已组织建设参与方,进行了预验收通过。
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