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但是,这个《办法》已经废止.现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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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用负担:司法鉴定费用负担[朗读]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在申请鉴定的时候,由申请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给鉴定机构.案子审结,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列明诉讼费***元(包括鉴定费***元),由谁承担。
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现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按照法律规定,鉴定费用应该由委托单位垫付(刑事案件委托单位一般都是办案机关,侦查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诉讼阶段也可是法院),具体费用与委托鉴定项目有关,可咨询鉴定机构.可以查询下《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