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训诫应该是一种司法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并且责令其进行改正,不得再犯.一般低于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我国的治安管理的情况下,通常公安机关都会对其进行训诫的,公安机关的口头训诫也是警告当事人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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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诫的条件:公安机关训诫的条件[朗读]
看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是民事案件,证人不出庭作证,法院没有权力对其实行强制措施.如是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你好!训诫书是指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训诫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文书.训诫罚亦称申诫罚、精神罚,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谴责与告诫,防止其继续违法的一种处罚措施.训诫罚的主要形式是警告.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但又应予处罚,未造成具体损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其特征是:警告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他权益,具有对被处罚人谴责和告诫双重作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一、警示提醒制度警示提醒制度是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它错误问题需要预警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提醒和告诫。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