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不构成犯法的情形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打牌活动仅是以娱乐为目的,不涉及真实的财物输赢,那么使用练功券作为筹码并不构成犯法。这是因为练功券并非真实货币,不具有流通价值,仅作为银行职员或会计专业学生练习点钞等业务的道具。因此,在娱乐性质的打牌活动中使用练功券,可以视为一种替代性的游戏道具,与赌博的违法性质有所区别。
二、可能构成犯法的情形
涉及赌博行为:
如果打牌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赌资(虽然是以练功券形式表现,但可换算成真实货币)较大,那么就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无论赌资是以何种形式表现,都可能构成赌博罪。
此外,如果打牌活动存在抽头渔利等情形,也可能被视为赌博行为,从而触犯法律。
用于诈骗等不法行为:
如果有人利用练功券进行欺诈、诈骗等不法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也会触犯法律。例如,以练功券为幌子进行真实的赌博活动或者诈骗活动,就属于违法行为。
三、建议与提醒
明确活动性质:在打牌活动中,应明确活动的性质是娱乐还是赌博。如果是娱乐性质的活动,应确保不涉及真实的财物输赢。
遵守法律法规:在使用练功券进行打牌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涉及违法行为。
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练功券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现有人利用练功券进行不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综上所述,打牌用练功券是否犯法取决于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如果活动仅限于娱乐且没有涉及真实的财物输赢,那么一般不构成犯法;但如果活动涉及赌博或其他不法行为,那么参与者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在使用练功券进行打牌活动时,应谨慎行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