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一年多却没有夫妻生活,老公一直用身体不适等各种理由搪塞,在老婆的追问下才得知其患有性功能障碍,女方因此提出离婚,但是男方坚决不同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的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的重大疾病主要是分为三类:
一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艾滋病,梅d,麻风病等会传染以及遗传的疾病。
二类是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重型的精神疾病。
三类是生殖系统的疾病。
这三类都是十分严重的,足以影响没有患病的一方决定是不是要与患病一方结婚,一定不能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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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性功能障碍,老婆能起诉离婚吗[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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