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是药三分毒”,说明任何药物都是有副作用的。
药物可以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如表1所示。它们轻的延误治疗,重的则可致残致命。
中毒反应是药物固有的毒性副作用引起的。一般治疗剂量毒性作用不明显,但若超量应用或是由于肝、肾功能不良,致使药物代谢或排泄发生障碍,在体内蓄积,就可引起中毒反应。附加感染是由于应用广谱抗生素,破坏了菌群平衡,导致耐药菌株或真菌大量繁殖而引起的,如口服抗生素引起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和长期应用抗生素引起的真菌感染。药物相互作用是指同时应用多种药物发生的药物间反应,它或者影响了疗效,或者导致毒性反应,例如应用活乳酸杆菌制剂时如同时服用了抗生素,则乳酸杆菌制剂的作用可因乳酸杆菌被杀死而失效;应用酮康唑等抗真菌药时,由于它对药物代谢酶p450的抑制作用可使某些抗组胺药的代谢发生障碍而引起严重的心脏并发症。治疗矛盾是指应用药物治疗传染病时因病原体被大量杀灭,释放出有害物质而发生的反应,例如用海群生治疗由丝虫引起的热带嗜酸粒细胞增多症时,由于丝虫被大量杀灭,释放出抗原物质,故而在治疗早期反而可使原病的症状加重。药物耐受不良是指因个体差异对正常治疗剂量的不耐受现象。药物特异质反应则是因遗传的原因导致的药物代谢障碍,例如由于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导致的溶血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是有特应性体质的患者在应用某些药物时发生的过敏反应,它只发生于有特应性体质者,正常人应用同样剂量的同一药物绝不发生此类反应,可与药物中毒鉴别(见表2)。
由于药物学和治疗学的进步,一些安全系数小的药物已逐渐被淘汰,所以诸如药物中毒这一类过去最常见的导致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大为减少。而由于新药,特别是合成药物品种的不断增多和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则逐渐增多,已成为今日药物不良反应中发生率最高的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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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可以引起哪些不良反应[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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