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无形的杀手,会在不知不觉之间影响人的心态变化,甚至会令人走向极端。
并且是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他们一般都是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这是必须要制止的。
- 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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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暴力的理解与看法[朗读]
网络暴力是必须要谴责的。
它应该是一种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点。
第一,明显的暴力倾向。参与这种行为的人,往往以一种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情绪以及极高的热情对一个事件进行鞭策、驳斥,显现出一种偏激的极左的倾向。
第二,明显的攻击性。这种行为本身绝对不是以一种理性的就事论事的姿态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而是以一种来势汹汹的气势面对当事人,大有非一棒子打死方收兵回营的决心。
第三,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他们一般并不希望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
第四,对当事人进行非法的伤害。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任何除了合法的执法机构之外的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执法的权利。那么,当网络暴力中的个人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时,就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往往是非常无辜的。
这种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以及个人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不排除其做为一种舆论形式对社会现象的监督作用。但是,动辄就发起网络群众运动对一些所谓的 “丑恶现象”的集体抨击,势必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昨天晚上在网上突然有小道消息称,“张斌事件”的当事人“自杀身亡”。虽然后来被证实是虚假传说,但这足以给人们一个警示,如果任由这种暴力形式发展下去,那么,终有一天,会闹出人命来。而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让人始料不及。
它应该是一种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点。
第一,明显的暴力倾向。参与这种行为的人,往往以一种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情绪以及极高的热情对一个事件进行鞭策、驳斥,显现出一种偏激的极左的倾向。
第二,明显的攻击性。这种行为本身绝对不是以一种理性的就事论事的姿态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而是以一种来势汹汹的气势面对当事人,大有非一棒子打死方收兵回营的决心。
第三,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他们一般并不希望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
第四,对当事人进行非法的伤害。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任何除了合法的执法机构之外的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执法的权利。那么,当网络暴力中的个人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时,就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往往是非常无辜的。
这种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以及个人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我们不排除其做为一种舆论形式对社会现象的监督作用。但是,动辄就发起网络群众运动对一些所谓的 “丑恶现象”的集体抨击,势必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昨天晚上在网上突然有小道消息称,“张斌事件”的当事人“自杀身亡”。虽然后来被证实是虚假传说,但这足以给人们一个警示,如果任由这种暴力形式发展下去,那么,终有一天,会闹出人命来。而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让人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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