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很喜欢。法律责任肯定要承担的,这里的被嫖者就是卖淫者,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者的处罚,按情节轻重来分,上面这种情况可以处10日以上15以下和5000元以下的罚金。题主的这个“过失杀人”的名词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刑法老师说了杀人一定是主观上故意的,所以不存在“过失杀人”,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卖淫者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并不能预见发生性关系能引起猝死,但如果卖淫者明知嫖娼者有严重心脏病的情况,进行危险性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要件。当然题主所说的这种暂且当作最简单的情况,卖淫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法律幼儿园的我写的不是太准确,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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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者猝死,被嫖者用不用负法律责任,算不算过失杀人[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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