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继承房产的主体
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房产继承人的确定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
(一)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直接通过遗嘱确认继承人。这种方式,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成为有效的遗嘱,否则是无效的。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强调的是,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收养女有房产继承权吗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我国《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法》第15条还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就是说,不管是收养还是亲生的,都是自己的子女。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被收养的子女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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