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房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
一般来说,只有小区办才有权力代收维修基金。其他人如果不能出示苏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的书面委托,则没有代收的权力,自称“代收”是一种诈骗行为。
2、入住时没交管理费,开发商不给钥匙怎么办?
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让购房人从物业管理公司领取房屋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纠纷。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向开发商支付了房价款,开发商应按合同的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即交付房屋钥匙)。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二、购房人收房如何避免纠纷
很多购房人在开发商交房后未进行检验就急不可耐地搬进去住,甚至在开发商正式交房前就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这种做法极不可取。这么做很可能被法官理解成你已经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的接受,将来你以房屋面积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很可能会遭到驳回。
有些开发商的交房人员将包含有购房人同意接受房屋或对房屋面积、质量没有异议的意思的文件隐藏在其他文件(比如:三《书》一《证》两《表》)中,趁购房人进入新房时的兴奋让购房人一并签字。你千万不要为开发商交房人员的甜言蜜语和赌咒发誓所动摇,稀里糊涂就在文件上签字。对开发商的交房人员让你签字的文件,每一页你都要认认真真地看,看不明白就不要签。
有些购房人相约集体收房。集体收房可以相互证明、联手行动,并可以为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培养公共意识。这种做法很值得学习。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可以请律师协助,同时要注意千万别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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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常见的问题有哪些,购房人收房如何避免纠纷[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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