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视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不低于房价总额20%的首付款单据。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
4、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建房交款单据、集资建房或买房协议书。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6、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明及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8、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法律问答
- 答案列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