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媒体报导,张柏芝要将儿子改姓张,但是谢霆锋知道了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想用3亿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可张柏芝却回应说,这是我的儿子跟你没有关系。
吃瓜群众一致认为,张柏芝如果不同意变更抚养权,谢霆锋实现不了他的愿望。
我们从香港回到内地,看看一方在离婚后如何依法主张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复习下,在离婚诉讼中,父母都主张抚养权,法院会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未成年子女在八周岁以上,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子女在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父母往往各种晒,比较双方的健康、收入、职业、住房、受教育水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能力及意愿等等,以表明子女随自己生活对子女更为有利。
划重点!争取子女抚养权比较的是父母双方的条件,但要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如果离婚双方比困难,比弱势,争的是哪一方不抚养孩子,法院也将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不争取“抚养权”这一权利是吧,法院判决你承担“抚养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主张变更抚养权,在与对方协商一致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准许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只能起诉到人民法院。
原告通常采用对比式陈述其变更抚养权的事实依据,以下是比较典型的几种表达:
1、被告已再婚并要到外地生活,且被告没有固定工作、住所,不利于孩子的生活、学习。原告有固定的住所、稳定收入,更适宜孩子生活。
2、被告未尽抚养义务,原告已具备抚养条件。
3、在离婚后,孩子随原告生活已达一年,被告没有履行抚养义务。
4、被告在离婚时承诺亲自抚养孩子,但离婚后即把孩子送回老家由老人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原告可以亲自抚养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更为有利。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要举证证明其主张。
法院经过审理,如果并未出现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因素的情况,不应随意更改未成年子女现有的成长环境,也就是,会驳回原告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最后,家事专业律师友情提醒:
办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调解离婚时,如抚养子女一方同意遵守某些限制性约定,如不把孩子带离某个城市、不把孩子送往外地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不把孩子送到寄宿制学校等等,另一方要坚持约定书面化。
上述约定如不便于写入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双方应另作补充协议,作为日后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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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霆锋3亿换不来抚养权 你如何依法主张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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