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妹决定当一回原告
四姐妹将房产证保管好,想着侄女还在上学,确实不急于一时。然而接着,她们两次作为被告接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电话。第一次是2018年,侄女小曹起诉她们归还房本,但很快撤诉了。第二次是2019年,小曹起诉她们腾房。看起诉材料,四姐妹才知道房子竟然已经登记在小曹名下了。
原来,在曹家四姐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曹与张某已于2018年就房子的继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子由小曹一人继承,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19年2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小曹与张某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涉案房屋由小曹继承。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小曹于2019年2月18日顺利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这一刻,曹家四姐妹又是气愤,又是寒心。14年照顾植物人弟弟的辛劳付出,14年对侄女小曹所表现出的冷漠和不孝的愤懑,让她们咽不下这口气。她们查阅了一些法律规定,知道小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生效民事裁定确认了继承权益,而且房子已经过户,想要扭转当前的局面希望渺茫。但她们决定做一回原告,期望法律给她们一个公道。
商量好后,她们一纸诉状将小曹诉至东城区法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她们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小曹与张某隐瞒了四姐妹长期扶养被继承人曹某的事实,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的形式继承曹某名下的房屋,侵害了她们的合法权益,故申请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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