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共收998箱,短少两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共短少货物60公斤。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分析: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依据是买卖合同。
第(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应如数交货,依据是运输合同。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依据是保险合同;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依据是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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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CIF买卖合同[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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