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理由如下:
1、学生考试期间因考前突然生病。
2、其他形式即补修、提前修、选修、重新学习等考试与正常考试发生冲突。
3、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者。申请缓考的学生应于考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缓考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办理缓考手续,领取缓考通知单,交缓考课程任课教员进行成绩登记使用,本学期成绩记为“缓考”。由院系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有一次正常缓考机会,学生须在下学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缓考课程安排。缓考是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向校方提出申请的一种考试形式。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应在考前向所在院系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同时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申请缓考方能生效;因事一般不批准缓考。
1、学生考试期间因考前突然生病。
2、其他形式即补修、提前修、选修、重新学习等考试与正常考试发生冲突。
3、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者。申请缓考的学生应于考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缓考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办理缓考手续,领取缓考通知单,交缓考课程任课教员进行成绩登记使用,本学期成绩记为“缓考”。由院系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有一次正常缓考机会,学生须在下学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缓考课程安排。缓考是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向校方提出申请的一种考试形式。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应在考前向所在院系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同时提交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申请缓考方能生效;因事一般不批准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