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我常去图书馆借书,看到好的章节,我会去复印,之后在计算复印费用时,图书销管理,都会问一句“多少页?“我报个数字后,管理员不会来点页数,只是按我报的页数收款。
美国的各大商场里,在规定的时间内,卖出去的货物是可以退款的,包括衣服,玩具、电脑等。我家院子里长了几株小树,歪歪扭扭的,想修整一下。我去家装超市买了一把锯子,不想一便劲,树干没断,锯子倒先断了。我把锯子拿到家装超市,想问个缘由。那位管理员了解情况后告诉我,树干太粗,我买的锯子尺寸不对。不过,他还是二话没说,就给我退了买锯子的款。
当然,“相信你”的原则也是有原则的,得有说法,“说法”要说得过去。
2008年夏天,我去纽约曼哈顿办事,就遇到一例。我家住在新泽西州北部,那是紧挨着纽约市的一个州,开车也就15分钟。美国的路规、交通规则多是由州里设定的,如高速公路的车速。而纽约市是最大的一个都市,又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所以,市里订的交规又有它的特别之处。我常去曼哈顿,对这里交规应当是很熟的,但熟悉不等于习惯,遇到事情还是容易犯错的。
交规之一,就是遇到红灯能否右拐。在新泽西州是可以的,到了纽约市,则行不通。
那天,我由78号高速,下了华盛顿大桥,到了曼哈顿市区,一过桥,就是一个红灯,我看了看左方,没有车子,就向右拐去。不想,车后的警车随后就响起了呼叫器,一闪一闪的警灯,示意我停车。
我把车停到路边的一停车场内。警官走到我的车窗前,向我索取了驾驶证。
“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这位警官问我。
“我不知道。”我心里略知一二,但不能确定。
“这儿见红灯车不能右拐。”警官看了我的驾照,郑重地告诉我,“我知道你住在新泽西州,遇红灯右拐在新泽西州是可以的,但在纽约市是违法的,随即警官给了我200美元的罚单。
在此时,我任何的解释和争辩都是无济于事的,但一桥之隔十来分钟的路程交规就变了,实在难以使人信服。我决定打一场官司。
五天后,我陈述了拒付罚金的理由,寄给了交通管理处随后,我收回了法院的传票,通知了开庭的日期,地点和开庭所需的个人资料、。
这是个小案,坐席上的人家宝无几、执勤的警察准时到场。法官尚我询问了事由,问我:“休在新泽西州住了多长时间?”
“20年,“我坦然回答。
“在这20年中,你去过曼哈顿没有?”
“去过。”
“大约去过多少次?”
“大约有二十来次。“我粗略计算着。
“20个来回,你仍然不知道纽约市的交通规则?“。
“我不知道有红灯时不能右扬的交规差异。“我陈述说。
“这是不应该的,希望你这次记住。”法言以严厉的语言、以提醒的方式、做了最后结论。
我败诉
事后,一位中国同事告诉我,他也遇到过相似的事情。只是在法庭上,他坚持说,这是他第一次到纽约市,当然也不知道纽约市的交通规则。为此,法官相信了他,这位同事得以胜诉。
言语中,这位同事不时流露出得意的神色。当然,他说了假话,法官相信了他。
不过,如果人人都说谎话,还会有“相信你”的原则吗?事后,我却这样问自己,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相信你”的原则,只有在绝大多数人都是诚实人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施。
美国的各大商场里,在规定的时间内,卖出去的货物是可以退款的,包括衣服,玩具、电脑等。我家院子里长了几株小树,歪歪扭扭的,想修整一下。我去家装超市买了一把锯子,不想一便劲,树干没断,锯子倒先断了。我把锯子拿到家装超市,想问个缘由。那位管理员了解情况后告诉我,树干太粗,我买的锯子尺寸不对。不过,他还是二话没说,就给我退了买锯子的款。
当然,“相信你”的原则也是有原则的,得有说法,“说法”要说得过去。
2008年夏天,我去纽约曼哈顿办事,就遇到一例。我家住在新泽西州北部,那是紧挨着纽约市的一个州,开车也就15分钟。美国的路规、交通规则多是由州里设定的,如高速公路的车速。而纽约市是最大的一个都市,又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所以,市里订的交规又有它的特别之处。我常去曼哈顿,对这里交规应当是很熟的,但熟悉不等于习惯,遇到事情还是容易犯错的。
交规之一,就是遇到红灯能否右拐。在新泽西州是可以的,到了纽约市,则行不通。
那天,我由78号高速,下了华盛顿大桥,到了曼哈顿市区,一过桥,就是一个红灯,我看了看左方,没有车子,就向右拐去。不想,车后的警车随后就响起了呼叫器,一闪一闪的警灯,示意我停车。
我把车停到路边的一停车场内。警官走到我的车窗前,向我索取了驾驶证。
“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这位警官问我。
“我不知道。”我心里略知一二,但不能确定。
“这儿见红灯车不能右拐。”警官看了我的驾照,郑重地告诉我,“我知道你住在新泽西州,遇红灯右拐在新泽西州是可以的,但在纽约市是违法的,随即警官给了我200美元的罚单。
在此时,我任何的解释和争辩都是无济于事的,但一桥之隔十来分钟的路程交规就变了,实在难以使人信服。我决定打一场官司。
五天后,我陈述了拒付罚金的理由,寄给了交通管理处随后,我收回了法院的传票,通知了开庭的日期,地点和开庭所需的个人资料、。
这是个小案,坐席上的人家宝无几、执勤的警察准时到场。法官尚我询问了事由,问我:“休在新泽西州住了多长时间?”
“20年,“我坦然回答。
“在这20年中,你去过曼哈顿没有?”
“去过。”
“大约去过多少次?”
“大约有二十来次。“我粗略计算着。
“20个来回,你仍然不知道纽约市的交通规则?“。
“我不知道有红灯时不能右扬的交规差异。“我陈述说。
“这是不应该的,希望你这次记住。”法言以严厉的语言、以提醒的方式、做了最后结论。
我败诉
事后,一位中国同事告诉我,他也遇到过相似的事情。只是在法庭上,他坚持说,这是他第一次到纽约市,当然也不知道纽约市的交通规则。为此,法官相信了他,这位同事得以胜诉。
言语中,这位同事不时流露出得意的神色。当然,他说了假话,法官相信了他。
不过,如果人人都说谎话,还会有“相信你”的原则吗?事后,我却这样问自己,答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相信你”的原则,只有在绝大多数人都是诚实人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