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二)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三)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以上。(四)外省市机动车需出具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书。注: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符合如下条件:1、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2、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二)机动车行驶证。(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可以不收存)。(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收费情况 无无。
咨询渠道 9658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事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南车辆管理分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博展路a3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万家丽车辆管理分所:万家丽路中段128号雨花区政府往南1500米。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南车辆管理分所:天心区书院路与雀园路交汇处西北角。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西车辆管理分所:岳麓区枫林三路466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北车辆管理分所:开福区芙蓉北路88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潇湘车辆管理分所:岳麓区潇湘大道靳江河路金桥检测站内。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东车辆管理分所:芙蓉区人民东路农大路1号。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二)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三)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以上。(四)外省市机动车需出具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书。注: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符合如下条件:1、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2、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二)机动车行驶证。(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可以不收存)。(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收费情况 无无。
咨询渠道 9658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事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南车辆管理分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博展路a3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万家丽车辆管理分所:万家丽路中段128号雨花区政府往南1500米。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南车辆管理分所:天心区书院路与雀园路交汇处西北角。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西车辆管理分所:岳麓区枫林三路466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北车辆管理分所:开福区芙蓉北路88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潇湘车辆管理分所:岳麓区潇湘大道靳江河路金桥检测站内。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东车辆管理分所:芙蓉区人民东路农大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