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养,女儿则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妻俩因为此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成年兄姐是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扶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夫妻两个都吃低保,拼着40岁的高龄也要生儿子,家里有低保的皇位要继承是吗?
难怪那会刚出二胎政策很多老大不乐意,那年龄差大的可不就是给老大生了个娃让老大养。
我国自古以来,一直强调兄弟姐妹的情谊,“友悌”往往是拿来和“忠孝”相提并论的。
但随着现代个体意识的增强,大家对于强加于己的“束缚”都很不爽。
如果从小一起生长,关系融洽,说互相扶助互相照顾还相对容易接受,老大和老二即便想杀也能做到相爱。
如果从小都没怎么见过面(甚至一开始就反对出生),突然出来告诉这个人是我最亲爱的弟弟、妹妹。这真的难以接受。爱不起来啊!
而且在多子女的贫困家庭中,老大默认是会被牺牲的,如果只能供一个孩子念书,那么老大基本上会早早进入社会赚钱供养弟弟妹妹。但是,老大老了之后,被他哺育长大的弟弟妹妹能给他养老吗?很难。
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要扶养弟弟。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成年兄姐是有扶养未成年弟妹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扶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夫妻两个都吃低保,拼着40岁的高龄也要生儿子,家里有低保的皇位要继承是吗?
难怪那会刚出二胎政策很多老大不乐意,那年龄差大的可不就是给老大生了个娃让老大养。
我国自古以来,一直强调兄弟姐妹的情谊,“友悌”往往是拿来和“忠孝”相提并论的。
但随着现代个体意识的增强,大家对于强加于己的“束缚”都很不爽。
如果从小一起生长,关系融洽,说互相扶助互相照顾还相对容易接受,老大和老二即便想杀也能做到相爱。
如果从小都没怎么见过面(甚至一开始就反对出生),突然出来告诉这个人是我最亲爱的弟弟、妹妹。这真的难以接受。爱不起来啊!
而且在多子女的贫困家庭中,老大默认是会被牺牲的,如果只能供一个孩子念书,那么老大基本上会早早进入社会赚钱供养弟弟妹妹。但是,老大老了之后,被他哺育长大的弟弟妹妹能给他养老吗?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