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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3名不能叫辞职,只能算“辞去领导职务”,因为依旧占据了国家公务员的编制。这7名已经“辞职”的公务员分别是:
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原指导员李绍川、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周成果、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原民警陶功财、浏阳市社港镇纪委原书记汤利、浏阳市
农村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涂亚、浏阳市普迹镇原镇长肖世明、浏阳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忠。
陶功财毕业于军事院校,曾是部队一名技术干部,2011年转业至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去年年底,陶功财提出辞职,今年春节后获批。辞职后的陶功财专心打理一个名叫“小鬼当家”的公益图书室。
李绍川国外经商去了,自然赚的比公务员多,当了几十年的公务员,官也做了,没有什么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