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者,一旦确诊,建议尽早确定其分娩的时间,建议足月后终止妊娠。通过合理的治疗方法延迟其分娩时间,具体如下:
(1)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如果经过治疗,其血糖可以维持在很好的范围内,并且不存在并发症,胎儿发育状况较为良好,可以将胎儿的分娩时间延迟至38周~39周。
(2)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如果经过治疗,血糖水平不发较好控制的,需要及时的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必要时,需要采用药物促进胎儿肺部发育成熟,等到肺部发育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一般来讲,妊娠期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在分娩后一段时间后,血糖水平可自行恢复正常,但是有50%左右的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患者在数年后可能会患有Ⅱ型糖尿病,所以对于女性,在产后,一定要定期的进行随访检查,积极预防并发症。
(1)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如果经过治疗,其血糖可以维持在很好的范围内,并且不存在并发症,胎儿发育状况较为良好,可以将胎儿的分娩时间延迟至38周~39周。
(2)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如果经过治疗,血糖水平不发较好控制的,需要及时的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必要时,需要采用药物促进胎儿肺部发育成熟,等到肺部发育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一般来讲,妊娠期合并糖尿病的患者在分娩后一段时间后,血糖水平可自行恢复正常,但是有50%左右的妊娠期合并糖尿病患者在数年后可能会患有Ⅱ型糖尿病,所以对于女性,在产后,一定要定期的进行随访检查,积极预防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