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其中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根据通常来说的观点,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其中包括是否发生性关系的自主决定权,以及有关性交时间、地点、对象等具体条件的决定权。
也就是说,除了刑法中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几种从重处罚情形等常见的强奸罪案例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就算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全套,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性交,构成强奸。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性交,也构成强奸。
……。
这几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发生性关系的情形,但由于大家对法律的不了解大多不引起重视,女方也往往自认为吃亏。从而没有进行强奸罪的举报,但实际上这是处于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其中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根据通常来说的观点,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其中包括是否发生性关系的自主决定权,以及有关性交时间、地点、对象等具体条件的决定权。
也就是说,除了刑法中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几种从重处罚情形等常见的强奸罪案例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就算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全套,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性交,构成强奸。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性交,也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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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发生性关系的情形,但由于大家对法律的不了解大多不引起重视,女方也往往自认为吃亏。从而没有进行强奸罪的举报,但实际上这是处于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