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富裕县彭某某(男,77岁)与老伴常某某(女,80岁)育有二子二女,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并与夫妻二人在同村居住。近年夫妇二人因年事已高,身体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起居需由子女照顾。经协商,老两口轮流在四个子女家居住,一个月轮换一回。在第二次轮到次子彭某乙家中后,彭某某发现自己的存折被人支出10000元,怀疑是彭某乙夫妻二人所为,并质问彭某乙,父子发生争吵。争吵后,彭某乙夫妻二人不再给老人做饭,家中不备粮食、蔬菜和柴木,一到用餐时间彭某乙夫妻二人就到本村岳母家去吃饭,把彭某某和老伴扔在家中不管。彭某某因此与彭某乙再次发生争吵,彭某某一气之下将彭某乙家的电视机、家具砸坏,做饭用的大锅砸漏。彭某乙情绪激动,要动手打彭某某,被围观群众劝止。彭某乙报警,当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件经过进行了解,认为该案件属于家庭内部矛盾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诫后离开。彭某某申请富裕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高度重视,迅速了解申请人诉求。彭某某认为,彭某乙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应当在经济上给予扶助,在生活上也应当给予照顾和服侍。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彭某乙是否擅自支取了老人的存款?彭某乙能否按家庭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考虑到彭某某年岁已高,生活不能没人照顾,经此激烈争吵,对其情绪和身体造成伤害。此外,农村养老问题近年来矛盾日益突出,本案在当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不妥善解决,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经调委会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出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赵某某等二人主持调解,开展调解工作。
本案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赡养纠纷,当事人彭某某因怀疑彭某乙偷偷支取了自己的存款而与其产生矛盾,导致彭某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老人置之不理。而彭某乙认为彭某某没有证据证明存款为自己支取,无端怀疑,是无理取闹,彭某某将其家电家具损坏,并把锅砸漏,这在农村当地属奇耻大辱,对于这样糊涂的老人,他要与之断绝关系。双方分歧较大,情绪激动,在调解现场不能冷静对话,当天调解没有取得有效进展。经人民调解员认真分析,决定隔日召集彭某某与其四个子女及儿媳、女婿等全部到场,捋清矛盾线索再进行调解。当晚,彭某某与老伴暂时安置在其次女彭某丁家。
次日,人民调解员通过调查得知,四个子女中彭某某比较偏爱次子彭某乙,彭某乙刚结婚时曾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其间,老两口的地都由彭某乙耕种,彭某乙盖新房彭某某也出资帮助,这也导致了彭某某大儿子彭某甲的不满。彭某乙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擅言辞,家中大小事务都由妻子李某作主,李某性格泼辣,时间长了,难免与公婆发生矛盾,后彭某某与彭某乙分家单过,虽偶有矛盾,但互不牵扯,倒也相安无事。近几年,彭某某和老伴年事已高需要子女照顾,与子女们协商老两口在子女家轮住。通过对彭家矛盾的调查,人民调解员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家庭矛盾的产生,在于老人处事方法简单粗暴,子女当中有人精于算计,不负责任。至于存款问题,只是事件的导火索,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彭某某老两口以后的赡养问题。
隔日,在彭某丁家中,由调解员就彭某某的赡养问题展开调解。鉴于彭某某和老伴的实际情况,调解员给出三个方案,让彭某某与子女选择,一是彭某某与老伴去敬老院生活,所需费用由四个子女均担;二是彭某某和老伴到大女儿家居住,其他三个子女负担赡养费;三是彭某某和老伴还在自己的家中居住,由四个子女轮流回家照顾生活。在此过程中,彭某甲、彭某丙、彭某丁进行了简单的讨论后,对三个方案都表示同意,不论选择哪个,他们都会配合完成,调解员进一步征询彭某乙的意见,他表示,同意第三个方案,儿女们经济都不富裕,老人有地,有房,没必要花钱去敬老院,可以在自家养老,由儿女们轮流回家照顾。对于这个方案彭某某担心轮到次子彭某乙时,他不能尽心照料,会敷衍了事。调解员对彭某乙及其妻子李某进行积极引导,劝说他们放下矛盾,善待老人。同时,耐心做好彭某某的工作,让他收敛暴躁的性格,改变与儿女相处的简单粗暴方式,多理解儿女的难处。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一、由四个子女出资出力,对彭某某的住房进行修缮,在房屋未修缮完毕前,彭某某与常某某暂在彭某丁家居住。
二、待彭某某房屋修缮完毕,彭某某与常某某回自家居住,从长子彭某甲开始,每人去父母家照料服侍一个月。
三、彭某某和常某某生活所需费用,除去老人的土地承包收入外,由四个子女均摊。如遇老人生病需住院治疗,所需费用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剩下由四个子女均摊。
【案例点评】。
本案难度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包容度不够,部分人对赡养老人的义务认识不足。家庭矛盾的调解看似简单,实则非常复杂。而家庭矛盾的发生又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排查和走访中很难察觉,直至有些家庭矛盾酿成家庭悲剧才被发现。本案中了解彭家各个成员的脾气秉性,处事风格,个人素质,家庭积怨,掌握了这些,对调解员制定调解计划,确定调解方式有很大的帮助。本案中彭某乙的妻子李某的劝解,单单动之以情很难达到预想效果。所以,在制定调解计划时就要提高相关的法律法规所占比重,也是本着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一定要让李某意识到她私自取走老人存款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老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确定调解方式时要采用理法结合的方式,先说理再讲法,由人及己,让李某有切实的体会,才能不干扰彭某乙的态度。另外,调解中调解员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有效掌控现场的节奏,没有陷入对彭某某存款被盗取纠纷的矛盾中,主要对赡养问题进行调解也是案件调解成功的原因之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建设是以和谐家庭建设为基础的。基层调解员每天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事,他们巧妙的化解着每一个家庭的小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富裕县彭某某(男,77岁)与老伴常某某(女,80岁)育有二子二女,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并与夫妻二人在同村居住。近年夫妇二人因年事已高,身体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起居需由子女照顾。经协商,老两口轮流在四个子女家居住,一个月轮换一回。在第二次轮到次子彭某乙家中后,彭某某发现自己的存折被人支出10000元,怀疑是彭某乙夫妻二人所为,并质问彭某乙,父子发生争吵。争吵后,彭某乙夫妻二人不再给老人做饭,家中不备粮食、蔬菜和柴木,一到用餐时间彭某乙夫妻二人就到本村岳母家去吃饭,把彭某某和老伴扔在家中不管。彭某某因此与彭某乙再次发生争吵,彭某某一气之下将彭某乙家的电视机、家具砸坏,做饭用的大锅砸漏。彭某乙情绪激动,要动手打彭某某,被围观群众劝止。彭某乙报警,当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件经过进行了解,认为该案件属于家庭内部矛盾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诫后离开。彭某某申请富裕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高度重视,迅速了解申请人诉求。彭某某认为,彭某乙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应当在经济上给予扶助,在生活上也应当给予照顾和服侍。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彭某乙是否擅自支取了老人的存款?彭某乙能否按家庭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考虑到彭某某年岁已高,生活不能没人照顾,经此激烈争吵,对其情绪和身体造成伤害。此外,农村养老问题近年来矛盾日益突出,本案在当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不妥善解决,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经调委会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出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赵某某等二人主持调解,开展调解工作。
本案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赡养纠纷,当事人彭某某因怀疑彭某乙偷偷支取了自己的存款而与其产生矛盾,导致彭某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老人置之不理。而彭某乙认为彭某某没有证据证明存款为自己支取,无端怀疑,是无理取闹,彭某某将其家电家具损坏,并把锅砸漏,这在农村当地属奇耻大辱,对于这样糊涂的老人,他要与之断绝关系。双方分歧较大,情绪激动,在调解现场不能冷静对话,当天调解没有取得有效进展。经人民调解员认真分析,决定隔日召集彭某某与其四个子女及儿媳、女婿等全部到场,捋清矛盾线索再进行调解。当晚,彭某某与老伴暂时安置在其次女彭某丁家。
次日,人民调解员通过调查得知,四个子女中彭某某比较偏爱次子彭某乙,彭某乙刚结婚时曾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其间,老两口的地都由彭某乙耕种,彭某乙盖新房彭某某也出资帮助,这也导致了彭某某大儿子彭某甲的不满。彭某乙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擅言辞,家中大小事务都由妻子李某作主,李某性格泼辣,时间长了,难免与公婆发生矛盾,后彭某某与彭某乙分家单过,虽偶有矛盾,但互不牵扯,倒也相安无事。近几年,彭某某和老伴年事已高需要子女照顾,与子女们协商老两口在子女家轮住。通过对彭家矛盾的调查,人民调解员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家庭矛盾的产生,在于老人处事方法简单粗暴,子女当中有人精于算计,不负责任。至于存款问题,只是事件的导火索,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彭某某老两口以后的赡养问题。
隔日,在彭某丁家中,由调解员就彭某某的赡养问题展开调解。鉴于彭某某和老伴的实际情况,调解员给出三个方案,让彭某某与子女选择,一是彭某某与老伴去敬老院生活,所需费用由四个子女均担;二是彭某某和老伴到大女儿家居住,其他三个子女负担赡养费;三是彭某某和老伴还在自己的家中居住,由四个子女轮流回家照顾生活。在此过程中,彭某甲、彭某丙、彭某丁进行了简单的讨论后,对三个方案都表示同意,不论选择哪个,他们都会配合完成,调解员进一步征询彭某乙的意见,他表示,同意第三个方案,儿女们经济都不富裕,老人有地,有房,没必要花钱去敬老院,可以在自家养老,由儿女们轮流回家照顾。对于这个方案彭某某担心轮到次子彭某乙时,他不能尽心照料,会敷衍了事。调解员对彭某乙及其妻子李某进行积极引导,劝说他们放下矛盾,善待老人。同时,耐心做好彭某某的工作,让他收敛暴躁的性格,改变与儿女相处的简单粗暴方式,多理解儿女的难处。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一、由四个子女出资出力,对彭某某的住房进行修缮,在房屋未修缮完毕前,彭某某与常某某暂在彭某丁家居住。
二、待彭某某房屋修缮完毕,彭某某与常某某回自家居住,从长子彭某甲开始,每人去父母家照料服侍一个月。
三、彭某某和常某某生活所需费用,除去老人的土地承包收入外,由四个子女均摊。如遇老人生病需住院治疗,所需费用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剩下由四个子女均摊。
【案例点评】。
本案难度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包容度不够,部分人对赡养老人的义务认识不足。家庭矛盾的调解看似简单,实则非常复杂。而家庭矛盾的发生又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排查和走访中很难察觉,直至有些家庭矛盾酿成家庭悲剧才被发现。本案中了解彭家各个成员的脾气秉性,处事风格,个人素质,家庭积怨,掌握了这些,对调解员制定调解计划,确定调解方式有很大的帮助。本案中彭某乙的妻子李某的劝解,单单动之以情很难达到预想效果。所以,在制定调解计划时就要提高相关的法律法规所占比重,也是本着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一定要让李某意识到她私自取走老人存款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老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确定调解方式时要采用理法结合的方式,先说理再讲法,由人及己,让李某有切实的体会,才能不干扰彭某乙的态度。另外,调解中调解员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有效掌控现场的节奏,没有陷入对彭某某存款被盗取纠纷的矛盾中,主要对赡养问题进行调解也是案件调解成功的原因之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建设是以和谐家庭建设为基础的。基层调解员每天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事,他们巧妙的化解着每一个家庭的小矛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