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与李兰于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由于不符合结婚的年龄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1间。10月,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次年2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次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王彬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1)法院应不予受理。根据受《民法典》第1082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彬提起离婚诉讼。
时,其妻分娩才满8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
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
不予受理。
(2)不正确。婚姻关系始于履行结婚登记,领。
取结婚证书之时,王彬与李兰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10月。李兰于8月继承其父遗房1间,不属于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另外,双方对婚前及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因此,不应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彬所欠5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3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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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王彬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2)王彬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1)法院应不予受理。根据受《民法典》第1082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彬提起离婚诉讼。
时,其妻分娩才满8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
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
不予受理。
(2)不正确。婚姻关系始于履行结婚登记,领。
取结婚证书之时,王彬与李兰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10月。李兰于8月继承其父遗房1间,不属于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另外,双方对婚前及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因此,不应视。
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彬所欠5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3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兰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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