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是一个工作快5年的程序员,两年前因为前同事的介绍进了家小企业,只签一份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合同的事情,与公司意见不合,双方都觉得自己在理。
起先签合同时,人事说明是只签一份的,并且说有需要用的时候再来调用。好几次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合同,但由于自己的办公地点离人事所在的城市相距太远,事情一拖再拖。疫情到来,行业受到了影响,公司老板将办公地点迁回人事所在的本部,但没过两个月,又再次宣称要搬得更远。
一开始小马是可以走路去上班的,搬迁后要耗费四小时的通勤时间,再度搬迁起码要五个多小时。然而又没有额外的补贴,老板的意思是如果不想迁,那就算主动离职。出于家庭的原因考虑,小马是打算自主离职的,但前提是公司要给劳动合同。公司答应了给,小马也爽快地签了离职申请书,然而后来他们又不愿意给,找各种理由拒绝。
当事人别的同事都自愿签署了离职申请,也都不要赔偿和合同,只有小马在坚持着要回合同。站在公司与同事的角度,都觉得小马是在无理取闹,因为他们觉得离职后拿着合同也没有什么用。”这样撕破脸跟公司闹,是不是太没有人情味?“似乎大家伙都在等着看小马的笑话,似乎在他们的眼里,程序员便是那么一根筋?
这种做法很正确,并没有错。在职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必要站起来尽力地去维护,不然只会让这样的企业越来越嚣张,可以钻取法律的空子去侵害员工的权益。今天是小马,可能明天就是你与他。
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要签合同,企业也是很聪明,他签合同,但是不把合同给员工,这样就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维权的风险。有些员工还是签的空白合同,地点工资什么的都没有写,这种情况一旦出现纠纷,拥有合同的企业还可以对其进行更改,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当事人入职之初,一定要慎重地对待合同这件事情:空白合同不要签,只有一份不要签,公司保管要拒绝。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为了避免自己以后的风险,要求公司及时地补发合同,或者搜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投诉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先签合同时,人事说明是只签一份的,并且说有需要用的时候再来调用。好几次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合同,但由于自己的办公地点离人事所在的城市相距太远,事情一拖再拖。疫情到来,行业受到了影响,公司老板将办公地点迁回人事所在的本部,但没过两个月,又再次宣称要搬得更远。
一开始小马是可以走路去上班的,搬迁后要耗费四小时的通勤时间,再度搬迁起码要五个多小时。然而又没有额外的补贴,老板的意思是如果不想迁,那就算主动离职。出于家庭的原因考虑,小马是打算自主离职的,但前提是公司要给劳动合同。公司答应了给,小马也爽快地签了离职申请书,然而后来他们又不愿意给,找各种理由拒绝。
当事人别的同事都自愿签署了离职申请,也都不要赔偿和合同,只有小马在坚持着要回合同。站在公司与同事的角度,都觉得小马是在无理取闹,因为他们觉得离职后拿着合同也没有什么用。”这样撕破脸跟公司闹,是不是太没有人情味?“似乎大家伙都在等着看小马的笑话,似乎在他们的眼里,程序员便是那么一根筋?
这种做法很正确,并没有错。在职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必要站起来尽力地去维护,不然只会让这样的企业越来越嚣张,可以钻取法律的空子去侵害员工的权益。今天是小马,可能明天就是你与他。
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要签合同,企业也是很聪明,他签合同,但是不把合同给员工,这样就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维权的风险。有些员工还是签的空白合同,地点工资什么的都没有写,这种情况一旦出现纠纷,拥有合同的企业还可以对其进行更改,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当事人入职之初,一定要慎重地对待合同这件事情:空白合同不要签,只有一份不要签,公司保管要拒绝。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为了避免自己以后的风险,要求公司及时地补发合同,或者搜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投诉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