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顺合法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
这二者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也必依其内容而制定,所以二者的法治理念和基本原则性内容是相一致的。但二者同时也是上下位法的关系,即违法未必违宪,违宪却一定违法。
(二)扩大审查对象的范围
我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法律为了适应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必须随之做出调整。但在此过程势必出现与现行《宪法》相违背的情况。所以必须法律必须真正要纳入合宪性审查的审查对象的范围。虽然“自己无法监督自己”,但目前宪法修正案新设的专门委员会可以解决此类问题,现阶段的问题关键在于制定相应的具体可操作的程序性规范,将这一权力落到实处。
应当强调“五主体”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合宪性审查启动权。法检机关是接触法律法规最频繁、最权威的机关,对于一些违背《宪法》基本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应当是最早通过某一案件、某一方当事人的诉求而发现。此时,法检机关应积极配合相关主体和当事人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与案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也应当有权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该案件审理法院提出审查建议。
十九大以来,从党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在不断增强《宪法》重要地位的认识。但目前对《宪法》的“效力”即对于合宪性审查的重视却是一直没有得到落实。从国家层面来看,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包括合宪审查。为此我们应借2018年宪法修订重要契机全面推动宪法监督。本文通过我国合宪审查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分析,并在最后给出了优化的建议。如何优化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不能停止,仍然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应当重点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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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者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也必依其内容而制定,所以二者的法治理念和基本原则性内容是相一致的。但二者同时也是上下位法的关系,即违法未必违宪,违宪却一定违法。
(二)扩大审查对象的范围
我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法律为了适应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必须随之做出调整。但在此过程势必出现与现行《宪法》相违背的情况。所以必须法律必须真正要纳入合宪性审查的审查对象的范围。虽然“自己无法监督自己”,但目前宪法修正案新设的专门委员会可以解决此类问题,现阶段的问题关键在于制定相应的具体可操作的程序性规范,将这一权力落到实处。
应当强调“五主体”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合宪性审查启动权。法检机关是接触法律法规最频繁、最权威的机关,对于一些违背《宪法》基本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应当是最早通过某一案件、某一方当事人的诉求而发现。此时,法检机关应积极配合相关主体和当事人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与案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也应当有权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该案件审理法院提出审查建议。
十九大以来,从党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在不断增强《宪法》重要地位的认识。但目前对《宪法》的“效力”即对于合宪性审查的重视却是一直没有得到落实。从国家层面来看,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包括合宪审查。为此我们应借2018年宪法修订重要契机全面推动宪法监督。本文通过我国合宪审查存在的问题做出了分析,并在最后给出了优化的建议。如何优化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不能停止,仍然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应当重点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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