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干预司法防火墙。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查、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分别发行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
这三条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介入司法、内部人员询问事件,与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交往行为,司法人员必须积极记录报告,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在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项规定的事件非常特别。其涉及的5名院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另外4人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还受到表扬。
2018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该案件将依法处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管辖区内的一位基层检察官邓某等两人打电话,询问柳某是否能照顾虚假诉讼、欺诈、挑衅事件,邓某等两人拒绝,告诉陈某不要说话。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管辖区内的一位基层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陈某华是否可以在陈某华被监禁前安排会见家人,刘某拒绝。王某、邓某、刘某均向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问题、干预事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也形成了明确的比较:陈某违反三项规定和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队的政委职务,被开除了党籍。王某等4名检察官自觉抵制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问题和干预事件行为,被该市检察院充分肯定。
三条规定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活动、出手具体处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促进公正廉洁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检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项规定是防止检察官被包围,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认为,在深入执行三项规定的同时,严格处理事件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事件质量,加强司法公正,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到人,不转材料,不影响公正的事件。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二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查、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分别发行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
这三条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介入司法、内部人员询问事件,与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交往行为,司法人员必须积极记录报告,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在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项规定的事件非常特别。其涉及的5名院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另外4人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还受到表扬。
2018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所做的侑某是否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王某表示该案件将依法处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管辖区内的一位基层检察官邓某等两人打电话,询问柳某是否能照顾虚假诉讼、欺诈、挑衅事件,邓某等两人拒绝,告诉陈某不要说话。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管辖区内的一位基层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陈某华是否可以在陈某华被监禁前安排会见家人,刘某拒绝。王某、邓某、刘某均向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问题、干预事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处理结果也形成了明确的比较:陈某违反三项规定和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免除了法律警察支队的政委职务,被开除了党籍。王某等4名检察官自觉抵制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问题和干预事件行为,被该市检察院充分肯定。
三条规定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活动、出手具体处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促进公正廉洁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措施。最高检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项规定是防止检察官被包围,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
潘毅琴认为,在深入执行三项规定的同时,严格处理事件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事件质量,加强司法公正,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到人,不转材料,不影响公正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