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我们必须认真践行《条例》规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首先,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的方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各司其职,对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坚持准则,严格执行,不允许有半点差错,保证干部档案无虚假信息,内容全部真实可靠。
其次,严格落实档案审核及纪律监督。有重点有秩序的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操作,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档案的可依据性。
认真领会理解《条例》传达的精神,融会贯通,并具以应用实施。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我们必须认真践行《条例》规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
首先,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的方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各司其职,对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坚持准则,严格执行,不允许有半点差错,保证干部档案无虚假信息,内容全部真实可靠。
其次,严格落实档案审核及纪律监督。有重点有秩序的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操作,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档案的可依据性。
认真领会理解《条例》传达的精神,融会贯通,并具以应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