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精准扶贫工作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贫困群众得到真正实惠。对于贫困村贫困户的有效脱贫,驻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直接阻碍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的有效开展。
(1)职责定位不明。根据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定位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据了解,部分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根本没有将驻村第一书记职责区分和界定出来。由于驻村第一书记的考核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管理,部分本应由乡干部和村干部完成的事务性工作,也一并交给其一肩担,导致真正沉入农村、投入精准扶贫中的精力被大量分散弱化。
(2)能力素质不高。对第一书记派驻条件虽有明文规定,各个具体派出单位对选派第一书记重视程度不够,在学历、年龄、性别、基层工作经验能力等方面要求把关不严。部分第一书记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差、不熟悉农村工作,致使群众工作开展困难。驻村工作发挥不明显。
(3)人员到位不齐。按照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组建要求,每个贫困村均配置了由对口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农技员、第一书记构成的驻村工作队。然而,对于部分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和驻村农技员真正到对口贫困村主动衔接工作时间少之有少,形同虚设;其次多数下派的第一书记工作方法单一,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加上少部分贫困户主观脱贫意愿不强,非贫困户的心理失衡、村两委关系不和等问题,更是加重了第一书记唱独角戏跑全场、疲于应付问题现象时有发生。
(4)保障激励不足。按有关文件要求,虽然第一书记驻村期间按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但由于贫困村地理位置不同,工作条件差异较大。有的贫困村地处偏远,工作区域较大,工作条件艰苦,所以工作开支相应增多,而采用统一的经费保障标准,使部分第一书记经费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综合所述,为有效解决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存在问题并发挥积极作用,笔者建议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是精准选派,派好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认真统筹各个层级、各个方面人才资源,严把第一书记选派关,原则上选派具有一定基层工作能力、热心农村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较强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明确工作标准,建全“能进能出”机制,对不能干事、干不成事、群众不欢迎、工作无动力的驻村第一书记及时召回。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第一书记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主要职责,对于村两委和乡镇不能将与精准扶贫无关的其他日常事务强加于第一书记,对派出帮扶单位工作严格实行全脱产,明确摆正第一书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绝对位置,让第一书记在不同帮扶主体中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工作考核应多注重在工作实绩方面,减少各种重复性表格填报和资料收集,统筹精简开会时间,真正让第一书记有更多时间深入基层开展扶贫。
三是加强宣传,做好第一书记能力培训。采取集中与分类培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第一书记的培训力度,重点就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扶贫支农政策、先进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集中综合培训;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或新进的第一书记分类开展提升基层工作与联系群众工作的能力培训,对缺乏集体经济发展意识、基层党建管理经验的第一书记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村支两委可借助第一书记在资金、项目、管理及技能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提供有效场地或平台,加强对贫困群众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是压实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人员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对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应避免简单化、形式化,更加注重从驻村时间、集体经济发展、群众评价、第一书记评价、扶贫实效等方面进行。坚决防止第一书记唱“独角戏”、驻村工作队“搞回避”现象发生,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生力军作用。
五是强化保障,健全第一书记激励保障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选拔任用、表彰激励工作机制,将第一书记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其次是加大第一书记经费保障力度。对确因扶贫工作需要但政策中又没有包括而产生的额外支出经费应给予合理考虑,提高第一书记积极性。再次是要常态性开展组织关怀,通过定期培训、交心谈心、树立典型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第一书记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切实增强第一书记组织归属感、获得感。
(1)职责定位不明。根据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定位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据了解,部分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根本没有将驻村第一书记职责区分和界定出来。由于驻村第一书记的考核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管理,部分本应由乡干部和村干部完成的事务性工作,也一并交给其一肩担,导致真正沉入农村、投入精准扶贫中的精力被大量分散弱化。
(2)能力素质不高。对第一书记派驻条件虽有明文规定,各个具体派出单位对选派第一书记重视程度不够,在学历、年龄、性别、基层工作经验能力等方面要求把关不严。部分第一书记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差、不熟悉农村工作,致使群众工作开展困难。驻村工作发挥不明显。
(3)人员到位不齐。按照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组建要求,每个贫困村均配置了由对口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农技员、第一书记构成的驻村工作队。然而,对于部分联系领导、帮扶单位和驻村农技员真正到对口贫困村主动衔接工作时间少之有少,形同虚设;其次多数下派的第一书记工作方法单一,组织协调能力不强,加上少部分贫困户主观脱贫意愿不强,非贫困户的心理失衡、村两委关系不和等问题,更是加重了第一书记唱独角戏跑全场、疲于应付问题现象时有发生。
(4)保障激励不足。按有关文件要求,虽然第一书记驻村期间按照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但由于贫困村地理位置不同,工作条件差异较大。有的贫困村地处偏远,工作区域较大,工作条件艰苦,所以工作开支相应增多,而采用统一的经费保障标准,使部分第一书记经费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综合所述,为有效解决精准扶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存在问题并发挥积极作用,笔者建议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是精准选派,派好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认真统筹各个层级、各个方面人才资源,严把第一书记选派关,原则上选派具有一定基层工作能力、热心农村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较强的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明确工作标准,建全“能进能出”机制,对不能干事、干不成事、群众不欢迎、工作无动力的驻村第一书记及时召回。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第一书记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主要职责,对于村两委和乡镇不能将与精准扶贫无关的其他日常事务强加于第一书记,对派出帮扶单位工作严格实行全脱产,明确摆正第一书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绝对位置,让第一书记在不同帮扶主体中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工作考核应多注重在工作实绩方面,减少各种重复性表格填报和资料收集,统筹精简开会时间,真正让第一书记有更多时间深入基层开展扶贫。
三是加强宣传,做好第一书记能力培训。采取集中与分类培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第一书记的培训力度,重点就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扶贫支农政策、先进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集中综合培训;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或新进的第一书记分类开展提升基层工作与联系群众工作的能力培训,对缺乏集体经济发展意识、基层党建管理经验的第一书记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村支两委可借助第一书记在资金、项目、管理及技能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提供有效场地或平台,加强对贫困群众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是压实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人员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对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应避免简单化、形式化,更加注重从驻村时间、集体经济发展、群众评价、第一书记评价、扶贫实效等方面进行。坚决防止第一书记唱“独角戏”、驻村工作队“搞回避”现象发生,切实发挥驻村工作生力军作用。
五是强化保障,健全第一书记激励保障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第一书记选拔任用、表彰激励工作机制,将第一书记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其次是加大第一书记经费保障力度。对确因扶贫工作需要但政策中又没有包括而产生的额外支出经费应给予合理考虑,提高第一书记积极性。再次是要常态性开展组织关怀,通过定期培训、交心谈心、树立典型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第一书记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切实增强第一书记组织归属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