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庆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0月29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专项分析会,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局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按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巡察组反馈的50个问题中,目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46个,正在推进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有4个。整改期间,已出台修订规章制度22项;开展了对基层所(分局)帐户利息收入的专项清理,达到了帐款相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教育提醒23人;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进行了人事调整,局机关和基层所(分局)的中层干部均已轮岗到位;开展了土地执法等问题的专项治理5次;按规范及时足额收缴了2019年党员党费共计57424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每位党员分发学习读本,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座谈交流,对标对表查找问题,认真剖析整改问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的问题。
(1)针对“聚焦全县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破解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制约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针对全县规划空间越发紧张的形势,给各镇下达了建设用地复垦任务,从内业指导到外业核查,紧盯项目实施,全年共完成了建设用地复垦约9000亩,大大缓解了规划空间指标不足的窘境。
(2)针对“对自然资源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多规合一”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等工作要求把握不够明晰”的问题。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立足“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的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整合,今年1月2日重新调整划分了局机关职能科室,相关职能工作已经开展。
(3)针对“‘亩产论英雄’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加强,存量闲置土地盘活不够有力,低效土地利用比例较高”的问题。一是注重源头管理,控制增量。实行项目会审,严格用地标准,优先保障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履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促进节约集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近六年来,共盘活土地15390.7亩。2019年6月25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荣誉称号。
(4)针对“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违规违法用地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职责,对重点镇(区)、重点园区不定期巡查,针对违法用地及时下达《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告知书》,督促整改到位。2019年4季度共下发我县卫片图斑147个,面积4621亩。经核查举证,共发现违法用地2个,面积1.6亩,至目前已拆除整改到位。
(5)针对“涉土信访处置和舆情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19年全年信访来电为45起,较往年下降23.73%,信访回复率100%,信访反馈率100%,获得县信访局好评;对3起历史遗留的问题信访采取领导包案,并已处理到位,解决了群众困难,维护了公民权益;利用高科技进行远程信访接待,建成15个信访视频接待室,可在各乡镇与县局直接进行视频接访,目前已全面开通。
(6)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联合推进整改中。全力配合县人社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在征、供地前产生保障人员名单,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等多种行政倒逼措施的实施,强力协同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至目前经县政府确定已产生名单参保人员1307人,参保率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7)针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办证时限需进一步缩减”的问题。成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宝应县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目前,一般登记业务已全部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不清”的问题。一是党组专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出台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明确组织人事科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组文件的起草印发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行政发文的规范审核等工作;四是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由局组织人事科和办公室分别对党组出文和行政出文审核把关,党组会研究事项以党组文件发文,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以行政发文。
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未以文件形式明确分工”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2019年10月28日以《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宝自然资[2019]6号)文件形式明确分工。各科室、各基层所(分局)均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5、关于“重大项目事项跟踪问效不力”的问题。2019年以来,对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属调查监理等项目招标实施了全程现场监督;对干部轮岗等重大人事调整均邀请县第十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进行研究;大力开展三个片区纪律监督检查室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基层所开展纪律检查,2019年共发布检查通报3期,有效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6、关于“对基层国土所(分局)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所制度,强化党组对各所(分局)的管理和监督;二是配合镇(区)党(工)委,做好对基层所(分局)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对基层所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四是对基层所(分局)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督查1次,听取所长的,列席各所(分局)的组织生活会;五是从机关中选派3名优秀的年轻同志到基层所负责主持工作,另将新招录的6名参公人员和1名事业人员也全部安排基层所一线工作。
7、关于“土地例行督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共下发我县例行督察问题258宗,面积4060.6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截止目前,已整改257宗,面积4019.3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未整改抵押融资问题1宗,面积41.3亩,目前已完成还款,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正在和南京督查局进行对接。
8、关于“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该项目非法占地情况已经进行了立案,对违法责任人、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共4人进行了谈话,形成了谈话证据链,目前该农家乐已关闭,人员已搬离,并已拆除恢复了耕种状态,已完成了整治。
(二)在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9、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分工,形成齐抓共管;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党组中心组年初、年中两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强化“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个人内容。
(三)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方面。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 问题。今年4月25日召开全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各科室、各基层所(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初目标中,制定印发《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实行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19年11月19日党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会前、会中、会后的程序。2019年10月和12月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局领导均结合主题各自提出了2条以上的建议与意见。
1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正常”的问题。2019年10月,局机关第一、第二支部、规划支部、林业支部均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2019年12月10日,成立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重新调整划分了7个机关支部。
13、关于“个别国土所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规范各所(分局)的基层党建工作,局党组向当地人民政府出具建议函,对射阳湖所、小官庄所、西安丰所、曹甸所、开发区分局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了明确和调整。
14、关于“党(总)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设置,2019年12月已成立局机关党委,今年5月份将组织选举成立机关各支部。
15、关于“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的问题。各基层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从学习方式、时间、内容、效果等方面予以规范,建立完善党建各类工作台帐,进一步使支部活动正规化、制度化。2019年9月以来,各支部均召开了1次以上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到支部上党课1-2次。
16、关于“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完善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党员证》等各类台账;认真履行相关程序,严把发展质量关,积极发展党员;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规定不得代扣,2019年全局足额收缴党费57424元。
1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每人一册;三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原人教科和党廉办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基层国土所(分局)、事业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后继乏人、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一是充实年轻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已调整部分基层所年龄偏大的人员,至目前,每个所充实了1—2名年轻同志,共计10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下达的招录计划逐步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三是研究制订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管理规定》。
19、关于“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按编办批准的用工计划执行,或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目前,1人已离职(小官庄),不动产6人经考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
20、关于“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23名中层干部重新进行了轮岗交流,今后将严格执行“3年可以调整,5年必须调整”的相关规定。
2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正在推进中。今年已调整理顺了2名混岗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逐步理顺。
(四)在驰而不息纠“四风”,顶真碰硬抓作风措施不力方面。
22、关于“作风建设未抓常抓长”问题。一是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严明作风纪律,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检查,截至目前,对系统内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3次明查暗访,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开展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窗口管理,规范流程,杜绝服务窗口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四是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涉及人员已谈话教育。
23、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各项主题活动,局领导到各支部、各所(分局)进行走访,开展了系列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均认真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局长联系走访了1-2个基层所(分局)。
24、关于“干部队伍缺乏合力、执行力不强”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局党组2019年10月27日召开了人事任免调整专题会议,局机关和基层的中层干部已基本轮岗到位;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帮带培养4名年轻同志。
25、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把关;二是补齐了7人的廉政档案,1人调离本单位,4人为副科级的廉政档案在市局,将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更新完善今年局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三是用好“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及时教育、责令改正。
26、关于“长期聘用档案整理人员”问题。已辞退了档案整理临时聘用人员。今后档案整理中确需突击用人,将事前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按规范操作。
(五)在纪律执行不严格,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27、关于“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学习党规党纪、观看廉政微视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正面引导、反面警戒;二是加强系统内监督检查,并公布县纪委派驻组的举报电话、举报地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情况,用好用足“四种形态”;四是半年分析研判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反腐败形势,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修订完善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8、关于“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对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产权已明晰。下一步拟与财政局国资委联系,共同研究拿出合规处置方案。
29、关于“国土所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立即对基层所(分局)帐户进行清理,做到账款相符;二是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各所(分局)报帐员实行公务卡预支;三是对开发区分局、望直港所、夏集所、小官庄所和鲁垛所的报帐员进行了调整,2019年8月5日开展了业务培训;四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遇有重大资金安排,及时。
30、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滞留在基层国土所账户”的问题。基层所(分局)账户全部清理到位。目前,基本户仍保留,余额为零,已归集局财务帐户。
31、关于“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过大”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度,实行厉行节约;二是对今后的小微工程严格执行《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三是设置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对于超出正常范围的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情况,需附书面申请,提交领导研究同意;四是对中层正职负责人开展了集中学习、谈话提醒。
32、关于“基层国土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工作经费”的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科学测算,强化基层所(分局)的经费保障,一律禁止基层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各项经费。已向4个基层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函询,柳堡所相关人员于2018年进行了处理,款已退至县纪委廉政帐户,西安丰所、射阳湖所和望直港所均作出了情况说明。
33、关于“土地整理中心租车费用较高”的问题。已终止租车。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制订用车制度,统筹合理安排用车,控制用车次数,按月结算费用,降低租车费用;运用“四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专项情况说明。
34、关于“大宗物品未政府采购且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对涉及的空调、饮水机重新进行了帐务处理,已计入固定资产。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5、关于“增减挂钩方案编制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对2015年挂钩实施规划没有招标的原因进行了解释说明。自2016年始至目前,我县的挂钩方案编制均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合作单位,均无指定编制单位的情况。
36、关于“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学习教育与监督检查力度。今年1月10日、2月27日、4月14日,办公室、党建办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教育管理,责令整改到位;二是结合部门实际,更新出台了22项制度。
(六)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需加强方面。
3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今年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今年4月25日,局长与副局长、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强化基层负责人“第一责任”。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研究制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局班子成员经常和分管科室、所(分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切实提高履责主动性。
38、关于“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配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二是2019年10月29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和县实施细则,做到融会贯通;三是针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至目前,监督中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发生;四是认真排查本系统、本部门“廉政风险点”76个,落实防范措施153条。
39-47、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问题。一是根据我局《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做法十条经验》相关内容,县成立领导小组、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二是招标公告由原来刊登在中国宝应网和国土资源网,改为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开招标;三是土方平整工程直接委托当地政府,根据工程需要和农作物生长季节分次分批,按实际土方量公开招标;四是严肃“三不”规定:工程监理不合格不付款;跟踪审计不履行不计量;质量检测不过关不施工。工程结束后由省厅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五是项目建设中“u”型渠预制采购不再单独列为标段招标,纳入农田水利工程标段对外招标;六是今后项目工程招标时,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杜绝工程转包现象;七是严格规定项目建设工期,制定了逾期处罚办法;八是限定三种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10%、质量保证金5%。、安全保险费0.3%,严格按规定支付费用;九是土方平整工程则由项目区所在地镇政府分批招标;十是提高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理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9、关于“小微工程未按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问题。严格执行《宝应县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内部招标工作。
(七)在对巡察通报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方面。
50、关于“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近几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未召开会议研究,也未制定整改清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二是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按序时进度制定计划表,分步整改到位;三是注重长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部分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一着不让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抓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不科学不规范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而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自然资源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庆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基层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0月29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专项分析会,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局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按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巡察组反馈的50个问题中,目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46个,正在推进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有4个。整改期间,已出台修订规章制度22项;开展了对基层所(分局)帐户利息收入的专项清理,达到了帐款相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教育提醒23人;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进行了人事调整,局机关和基层所(分局)的中层干部均已轮岗到位;开展了土地执法等问题的专项治理5次;按规范及时足额收缴了2019年党员党费共计57424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每位党员分发学习读本,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座谈交流,对标对表查找问题,认真剖析整改问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的问题。
(1)针对“聚焦全县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破解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制约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针对全县规划空间越发紧张的形势,给各镇下达了建设用地复垦任务,从内业指导到外业核查,紧盯项目实施,全年共完成了建设用地复垦约9000亩,大大缓解了规划空间指标不足的窘境。
(2)针对“对自然资源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多规合一”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等工作要求把握不够明晰”的问题。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立足“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的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整合,今年1月2日重新调整划分了局机关职能科室,相关职能工作已经开展。
(3)针对“‘亩产论英雄’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加强,存量闲置土地盘活不够有力,低效土地利用比例较高”的问题。一是注重源头管理,控制增量。实行项目会审,严格用地标准,优先保障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履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促进节约集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近六年来,共盘活土地15390.7亩。2019年6月25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荣誉称号。
(4)针对“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违规违法用地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职责,对重点镇(区)、重点园区不定期巡查,针对违法用地及时下达《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告知书》,督促整改到位。2019年4季度共下发我县卫片图斑147个,面积4621亩。经核查举证,共发现违法用地2个,面积1.6亩,至目前已拆除整改到位。
(5)针对“涉土信访处置和舆情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19年全年信访来电为45起,较往年下降23.73%,信访回复率100%,信访反馈率100%,获得县信访局好评;对3起历史遗留的问题信访采取领导包案,并已处理到位,解决了群众困难,维护了公民权益;利用高科技进行远程信访接待,建成15个信访视频接待室,可在各乡镇与县局直接进行视频接访,目前已全面开通。
(6)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联合推进整改中。全力配合县人社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在征、供地前产生保障人员名单,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等多种行政倒逼措施的实施,强力协同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至目前经县政府确定已产生名单参保人员1307人,参保率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7)针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办证时限需进一步缩减”的问题。成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宝应县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目前,一般登记业务已全部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不清”的问题。一是党组专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出台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明确组织人事科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组文件的起草印发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行政发文的规范审核等工作;四是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由局组织人事科和办公室分别对党组出文和行政出文审核把关,党组会研究事项以党组文件发文,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以行政发文。
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未以文件形式明确分工”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2019年10月28日以《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宝自然资[2019]6号)文件形式明确分工。各科室、各基层所(分局)均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5、关于“重大项目事项跟踪问效不力”的问题。2019年以来,对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属调查监理等项目招标实施了全程现场监督;对干部轮岗等重大人事调整均邀请县第十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进行研究;大力开展三个片区纪律监督检查室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基层所开展纪律检查,2019年共发布检查通报3期,有效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6、关于“对基层国土所(分局)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所制度,强化党组对各所(分局)的管理和监督;二是配合镇(区)党(工)委,做好对基层所(分局)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对基层所实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四是对基层所(分局)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督查1次,听取所长的,列席各所(分局)的组织生活会;五是从机关中选派3名优秀的年轻同志到基层所负责主持工作,另将新招录的6名参公人员和1名事业人员也全部安排基层所一线工作。
7、关于“土地例行督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共下发我县例行督察问题258宗,面积4060.6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截止目前,已整改257宗,面积4019.3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未整改抵押融资问题1宗,面积41.3亩,目前已完成还款,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正在和南京督查局进行对接。
8、关于“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该项目非法占地情况已经进行了立案,对违法责任人、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共4人进行了谈话,形成了谈话证据链,目前该农家乐已关闭,人员已搬离,并已拆除恢复了耕种状态,已完成了整治。
(二)在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9、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分工,形成齐抓共管;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党组中心组年初、年中两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强化“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个人内容。
(三)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方面。
1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 问题。今年4月25日召开全系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各科室、各基层所(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初目标中,制定印发《今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实行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19年11月19日党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会前、会中、会后的程序。2019年10月和12月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局领导均结合主题各自提出了2条以上的建议与意见。
1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正常”的问题。2019年10月,局机关第一、第二支部、规划支部、林业支部均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2019年12月10日,成立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重新调整划分了7个机关支部。
13、关于“个别国土所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规范各所(分局)的基层党建工作,局党组向当地人民政府出具建议函,对射阳湖所、小官庄所、西安丰所、曹甸所、开发区分局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了明确和调整。
14、关于“党(总)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设置,2019年12月已成立局机关党委,今年5月份将组织选举成立机关各支部。
15、关于“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的问题。各基层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从学习方式、时间、内容、效果等方面予以规范,建立完善党建各类工作台帐,进一步使支部活动正规化、制度化。2019年9月以来,各支部均召开了1次以上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到支部上党课1-2次。
16、关于“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完善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党员证》等各类台账;认真履行相关程序,严把发展质量关,积极发展党员;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规定不得代扣,2019年全局足额收缴党费57424元。
1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每人一册;三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原人教科和党廉办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基层国土所(分局)、事业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后继乏人、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一是充实年轻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已调整部分基层所年龄偏大的人员,至目前,每个所充实了1—2名年轻同志,共计10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下达的招录计划逐步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三是研究制订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管理规定》。
19、关于“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按编办批准的用工计划执行,或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目前,1人已离职(小官庄),不动产6人经考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
20、关于“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23名中层干部重新进行了轮岗交流,今后将严格执行“3年可以调整,5年必须调整”的相关规定。
2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正在推进中。今年已调整理顺了2名混岗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逐步理顺。
(四)在驰而不息纠“四风”,顶真碰硬抓作风措施不力方面。
22、关于“作风建设未抓常抓长”问题。一是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严明作风纪律,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检查,截至目前,对系统内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3次明查暗访,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开展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窗口管理,规范流程,杜绝服务窗口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四是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涉及人员已谈话教育。
23、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各项主题活动,局领导到各支部、各所(分局)进行走访,开展了系列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均认真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局长联系走访了1-2个基层所(分局)。
24、关于“干部队伍缺乏合力、执行力不强”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局党组2019年10月27日召开了人事任免调整专题会议,局机关和基层的中层干部已基本轮岗到位;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帮带培养4名年轻同志。
25、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把关;二是补齐了7人的廉政档案,1人调离本单位,4人为副科级的廉政档案在市局,将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更新完善今年局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三是用好“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及时教育、责令改正。
26、关于“长期聘用档案整理人员”问题。已辞退了档案整理临时聘用人员。今后档案整理中确需突击用人,将事前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按规范操作。
(五)在纪律执行不严格,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27、关于“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学习党规党纪、观看廉政微视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正面引导、反面警戒;二是加强系统内监督检查,并公布县纪委派驻组的举报电话、举报地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和苗头情况,用好用足“四种形态”;四是半年分析研判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反腐败形势,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修订完善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8、关于“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对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产权已明晰。下一步拟与财政局国资委联系,共同研究拿出合规处置方案。
29、关于“国土所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立即对基层所(分局)帐户进行清理,做到账款相符;二是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各所(分局)报帐员实行公务卡预支;三是对开发区分局、望直港所、夏集所、小官庄所和鲁垛所的报帐员进行了调整,2019年8月5日开展了业务培训;四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遇有重大资金安排,及时。
30、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滞留在基层国土所账户”的问题。基层所(分局)账户全部清理到位。目前,基本户仍保留,余额为零,已归集局财务帐户。
31、关于“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过大”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度,实行厉行节约;二是对今后的小微工程严格执行《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三是设置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对于超出正常范围的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情况,需附书面申请,提交领导研究同意;四是对中层正职负责人开展了集中学习、谈话提醒。
32、关于“基层国土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工作经费”的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科学测算,强化基层所(分局)的经费保障,一律禁止基层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各项经费。已向4个基层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函询,柳堡所相关人员于2018年进行了处理,款已退至县纪委廉政帐户,西安丰所、射阳湖所和望直港所均作出了情况说明。
33、关于“土地整理中心租车费用较高”的问题。已终止租车。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制订用车制度,统筹合理安排用车,控制用车次数,按月结算费用,降低租车费用;运用“四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专项情况说明。
34、关于“大宗物品未政府采购且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对涉及的空调、饮水机重新进行了帐务处理,已计入固定资产。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5、关于“增减挂钩方案编制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对2015年挂钩实施规划没有招标的原因进行了解释说明。自2016年始至目前,我县的挂钩方案编制均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合作单位,均无指定编制单位的情况。
36、关于“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学习教育与监督检查力度。今年1月10日、2月27日、4月14日,办公室、党建办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教育管理,责令整改到位;二是结合部门实际,更新出台了22项制度。
(六)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需加强方面。
3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今年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今年4月25日,局长与副局长、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强化基层负责人“第一责任”。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研究制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局班子成员经常和分管科室、所(分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切实提高履责主动性。
38、关于“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配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二是2019年10月29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和县实施细则,做到融会贯通;三是针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至目前,监督中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发生;四是认真排查本系统、本部门“廉政风险点”76个,落实防范措施153条。
39-47、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问题。一是根据我局《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做法十条经验》相关内容,县成立领导小组、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二是招标公告由原来刊登在中国宝应网和国土资源网,改为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开招标;三是土方平整工程直接委托当地政府,根据工程需要和农作物生长季节分次分批,按实际土方量公开招标;四是严肃“三不”规定:工程监理不合格不付款;跟踪审计不履行不计量;质量检测不过关不施工。工程结束后由省厅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五是项目建设中“u”型渠预制采购不再单独列为标段招标,纳入农田水利工程标段对外招标;六是今后项目工程招标时,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杜绝工程转包现象;七是严格规定项目建设工期,制定了逾期处罚办法;八是限定三种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10%、质量保证金5%。、安全保险费0.3%,严格按规定支付费用;九是土方平整工程则由项目区所在地镇政府分批招标;十是提高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理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9、关于“小微工程未按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问题。严格执行《宝应县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内部招标工作。
(七)在对巡察通报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方面。
50、关于“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近几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未召开会议研究,也未制定整改清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二是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按序时进度制定计划表,分步整改到位;三是注重长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部分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一着不让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抓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不科学不规范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而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自然资源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