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党委、纪委监察办,旗直及驻旗各单位党组织、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今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今年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三、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今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关于今年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巴纪发〔2020〕9号)文件要求,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两节”期间,全旗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监督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
三、坚守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推动全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各苏镇纪委监察办,旗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元旦、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报旗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