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xx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共xx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旗和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旗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依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xx镇人大换届选举,从xx年9月至xx年12月进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20日前召开。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9月4日至9月18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xx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指导;成立xx镇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宜。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日程安排;确定选举日期。
3、召开xx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宣传工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9月18日至10月8日)。
1、合理划分选区。选举xx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由xx镇选举委员会划分。既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又要考虑便于镇、旗两级人大代表的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2、依法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选举法和xx年xx镇确定的代表名额为41名不变,由xx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3、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9月18日至10月20日)。
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凡年满18周岁(既1999年11月9日以前出生,含11月9日出生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进行选民登记。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登记、不漏不错不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为什么要进行选民登记,怎样进行选民登记等,使群众明确选民条件,增强参加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加选民登记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主持选举的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第四阶段: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0至11月3日)。
1、代表候选人按照选区产生,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人数均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情况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2、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选区将各方面推荐出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报xx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张榜公布。
3、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3日前)。经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选举委员会会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后确定。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5、依法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与履行代表职责相关问题,在选举日前停止见面活动。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1月9日)。
按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由选民直接选举镇、旗两级人大代表。选民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使用流动票箱等形式进行投票选举。流动票箱应配备监票、工作人员3人,选票和票箱由专人负责。每个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阶段(11月14日至12月中旬)。
各选区选举结果经xx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报xx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后,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并公布,并发放代表证。
xx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在xx年11月14日至16日。
会议结束后,对换届选举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有关材料。将整个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镇人大的领导下,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两个过半数的原则,一人一票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表达意志不受限制的原则,选举受国家法律保障的原则。
五、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六、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要把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要严明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旗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依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xx镇人大换届选举,从xx年9月至xx年12月进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20日前召开。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9月4日至9月18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xx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指导;成立xx镇选举委员会,负责本级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宜。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工作日程安排;确定选举日期。
3、召开xx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加强宣传工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9月18日至10月8日)。
1、合理划分选区。选举xx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由xx镇选举委员会划分。既要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又要考虑便于镇、旗两级人大代表的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2、依法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选举法和xx年xx镇确定的代表名额为41名不变,由xx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3、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9月18日至10月20日)。
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凡年满18周岁(既1999年11月9日以前出生,含11月9日出生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进行选民登记。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登记、不漏不错不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为什么要进行选民登记,怎样进行选民登记等,使群众明确选民条件,增强参加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加选民登记创造便利条件。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主持选举的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其选民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第四阶段:提名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20至11月3日)。
1、代表候选人按照选区产生,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人数均不能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情况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2、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前)。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各选区将各方面推荐出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报xx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张榜公布。
3、确定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月3日前)。经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选举委员会会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等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后确定。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5、依法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与履行代表职责相关问题,在选举日前停止见面活动。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11月9日)。
按照选举法规定,组织好选民投票,由选民直接选举镇、旗两级人大代表。选民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通过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使用流动票箱等形式进行投票选举。流动票箱应配备监票、工作人员3人,选票和票箱由专人负责。每个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阶段(11月14日至12月中旬)。
各选区选举结果经xx镇选举委员会确认,报xx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后,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认并公布,并发放代表证。
xx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确定在xx年11月14日至16日。
会议结束后,对换届选举进行全面总结,上报有关材料。将整个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镇人大的领导下,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两个过半数的原则,一人一票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表达意志不受限制的原则,选举受国家法律保障的原则。
五、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当在报告中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xx镇人大主席团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六、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要把营造良好换届风气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要严明换届纪律,保持高压态势,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切实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