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听信姑姑“亲人有灾”的迷信言论,便花钱请道士做法,结果却被道士要求献身,一个月后与亲人谈起方知被强奸……。这是2018年6月份发生在湖南省某县的一起强奸案件,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发现,该案的嫌疑人,也就是那个道士原来是工地上的民工,因为女孩的姑姑迷信该假道士,导致做出了亲者痛的事情。
2019年该案的判决书被公布在网上,相关案情也被披露出来。该案件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该案中女孩其实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但是在亲情的哄骗、迷信的恐吓之下,女孩最终还是可惜得成了受害人。接下来,我便带大家聊聊该案背后的迷信与罪罚!(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
![民工扮假道士做法,姑妈劝侄女献身被强奸]()
基本案情
该案的嫌疑人名叫郑平,男,1963年出生,小学文化,家住湖南省邵阳市,案发前系某建筑工地的工人;该案的另外一个嫌疑人名叫江明,女,1969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湖南省某县,江明已婚。2017年郑平与江明相识,起初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因为一次特殊的经历,导致江明对郑平产生了崇拜之意。
这次特殊的经历与江明生病有关。在2017年的12月,江明因为有了妇科病,下身疼痛,这给江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因为江明与郑平相识,郑平也获知江明的妇科病,他便对江明说,她的病是有人故意害她的,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放进了她的身体内,郑平还告诉江明,他是道士,有法术,可以将这些不干净的东西引出来,但是需要江明献身与其发生关系。
此后江明与郑平发生关系,神奇的是此后江明感觉不疼了,因此江明便成了郑平的一个忠实的信徒,并多次献身给郑平。不仅如此,江明还多次跟自己的女儿提起郑平这个道士,并说他法术很高,可以改人命运、咒人生死!因为法术消耗精力,所以郑平施法需要女性献身,还收取费用。
此后在2018年6月份,江明到自己的哥哥家走亲戚,期间她怀疑自己哥哥一家会遭遇不测,于是便请郑平这个假道士看看,算一算。此后江明便通过微信给正在上大学的侄女说,有一个法术高强的道士在一碗水中看到她家今后会有灾难,她的爸爸会喝农药死掉等等,同时江明还说,这个道士能做法消灾,但是需要侄女给钱,另外还要献身配合才行。
虽然江明的这个侄女正在接受高等的教育,但是单纯的女孩在被自己姑姑多次的“警告、恐吓”之后,也有点相信“自己家中未来有灾”的言论。因为担心自己的亲人受到无妄之灾,于是便去银行取了钱,在姑姑的陪同下前往宾馆,让已在宾馆等待的道士郑平做法消灾。到了宾馆之后,江明便安排自己的侄女洗澡。
接着郑平洗完澡后,开始施法。据该女孩说,当时她洗完澡后郑平便给他喝了一杯水,此后她便全身乏力,不知当时水中是否放了什么东西。郑平进行所谓的施法,在此也不便过多描述细节。其间江明的侄女产生恐惧,一是对郑平所谓施法实则强奸行为的恐惧,二是怕自己退缩施法中断后对亲人不利,她说她期间一直在哭?
但即便如此,作为姑姑的江明却在一旁无动于衷,此后郑平所谓的施法结束。结束后,江明问郑平要多少钱,郑平就给江明400元,而江明又将这400元还给了自己的侄女。而在这期间,郑平还要进行所谓的施法行为来巩固法术,但被女孩拒绝。从江明给自己侄女这400元钱这细节,可以看出她真是个愚蠢的人。
之后郑平怕江明的侄女将这事儿说出去,便对她进行恐吓说,法术说出去就不灵,会让她亲人遭受灾难。这些话也确实吓住了江明的侄女,一直没有对人提起此事,但在该事情过去一个月后,郑平多次联系该女孩,要求她继续献身给其亲人消灾,并且威胁她,不献身今后会生病,会死亡等等。
郑平为了达到自己可耻的目的,多次恐吓,江明的侄女非常害怕,甚至产生了轻生的想法,因为害怕,她就将这事前前后后告诉了自己的表姐,也就是江明的女儿,此时亲人告诉她这是强奸。在江明的女儿带领下,他们前往公安机关报警,该案案发。而江明也被自己的女儿与丈夫扭送到公安机关,此后公安机关在某工地将正在工地打工的嫌疑人郑平抓获归案。
(因涉及隐私,使用化名)。
该案结果如何?
看到这,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非常吃惊,因为该案向我们展示,时至今日,居然还有人会相信法术、驱邪、献身之类的迷信言论,为了揭露这些迷信言论的后果,这是本人将该案件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的最根本的原因。虽然今天是2021年,但是该案案发也才是3年前的事情,而案的受害人竟然还是一个女学生。
匪夷所思,其实又在常理之中,常理之中便是我们每一个人与生俱来对亲人的信任,当然相信亲人没有错,但是我们同时还得具备明辨事非黑白的能力。在该案中,女孩的姑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她也是受到郑平这个假道士的蒙骗,成为他最忠诚的信徒、虽然她内心或许也是出于对亲人的关心,但是这些都无法消除亲人对她的谴责、更无法消除她犯罪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之前在文章中说过,光明能照到世界的各个地方,但却并非能照进各个角落,包括人心,有一些人内心的肮脏与无耻是我们无法用肉眼去察觉的。就拿该案的郑平来说,可以说他的内心是极其肮脏的一个人,无视人性与国法。被抓后,他还狡辩自己没有与江明的侄女发生关系,当然医院对女孩的检查戳穿了郑平谎言。
另外根据郑平所言,其辩护人便作出郑平不构成强奸罪的辩护,辩护人称:女孩是出于救家人的目的,自愿与郑平发生关系的。其实说来好笑,根据江明与其侄女的证言,均能表明当时女孩受到恐吓、蒙蔽而被迫发生关系的事实。一个在工地打工的人,他有什么法术能给别人消灾?所以郑平的行为属于强奸罪无疑?
那么该女孩的姑姑江明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有人说江明是一个女人,她的行为不可能是强奸罪!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正常情况下,女性是不会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如果是二人以上团伙作案的话,那么女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同案犯,也就是说江明的行为也有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2018年12月5日,该案的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平伙同江明采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以强奸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判处郑平有期徒刑7年,江明有期徒刑4年。
2019年该案的判决书被公布在网上,相关案情也被披露出来。该案件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该案中女孩其实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但是在亲情的哄骗、迷信的恐吓之下,女孩最终还是可惜得成了受害人。接下来,我便带大家聊聊该案背后的迷信与罪罚!(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

基本案情
该案的嫌疑人名叫郑平,男,1963年出生,小学文化,家住湖南省邵阳市,案发前系某建筑工地的工人;该案的另外一个嫌疑人名叫江明,女,1969年出生,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湖南省某县,江明已婚。2017年郑平与江明相识,起初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因为一次特殊的经历,导致江明对郑平产生了崇拜之意。
这次特殊的经历与江明生病有关。在2017年的12月,江明因为有了妇科病,下身疼痛,这给江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因为江明与郑平相识,郑平也获知江明的妇科病,他便对江明说,她的病是有人故意害她的,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放进了她的身体内,郑平还告诉江明,他是道士,有法术,可以将这些不干净的东西引出来,但是需要江明献身与其发生关系。
此后江明与郑平发生关系,神奇的是此后江明感觉不疼了,因此江明便成了郑平的一个忠实的信徒,并多次献身给郑平。不仅如此,江明还多次跟自己的女儿提起郑平这个道士,并说他法术很高,可以改人命运、咒人生死!因为法术消耗精力,所以郑平施法需要女性献身,还收取费用。
此后在2018年6月份,江明到自己的哥哥家走亲戚,期间她怀疑自己哥哥一家会遭遇不测,于是便请郑平这个假道士看看,算一算。此后江明便通过微信给正在上大学的侄女说,有一个法术高强的道士在一碗水中看到她家今后会有灾难,她的爸爸会喝农药死掉等等,同时江明还说,这个道士能做法消灾,但是需要侄女给钱,另外还要献身配合才行。
虽然江明的这个侄女正在接受高等的教育,但是单纯的女孩在被自己姑姑多次的“警告、恐吓”之后,也有点相信“自己家中未来有灾”的言论。因为担心自己的亲人受到无妄之灾,于是便去银行取了钱,在姑姑的陪同下前往宾馆,让已在宾馆等待的道士郑平做法消灾。到了宾馆之后,江明便安排自己的侄女洗澡。
接着郑平洗完澡后,开始施法。据该女孩说,当时她洗完澡后郑平便给他喝了一杯水,此后她便全身乏力,不知当时水中是否放了什么东西。郑平进行所谓的施法,在此也不便过多描述细节。其间江明的侄女产生恐惧,一是对郑平所谓施法实则强奸行为的恐惧,二是怕自己退缩施法中断后对亲人不利,她说她期间一直在哭?
但即便如此,作为姑姑的江明却在一旁无动于衷,此后郑平所谓的施法结束。结束后,江明问郑平要多少钱,郑平就给江明400元,而江明又将这400元还给了自己的侄女。而在这期间,郑平还要进行所谓的施法行为来巩固法术,但被女孩拒绝。从江明给自己侄女这400元钱这细节,可以看出她真是个愚蠢的人。
之后郑平怕江明的侄女将这事儿说出去,便对她进行恐吓说,法术说出去就不灵,会让她亲人遭受灾难。这些话也确实吓住了江明的侄女,一直没有对人提起此事,但在该事情过去一个月后,郑平多次联系该女孩,要求她继续献身给其亲人消灾,并且威胁她,不献身今后会生病,会死亡等等。
郑平为了达到自己可耻的目的,多次恐吓,江明的侄女非常害怕,甚至产生了轻生的想法,因为害怕,她就将这事前前后后告诉了自己的表姐,也就是江明的女儿,此时亲人告诉她这是强奸。在江明的女儿带领下,他们前往公安机关报警,该案案发。而江明也被自己的女儿与丈夫扭送到公安机关,此后公安机关在某工地将正在工地打工的嫌疑人郑平抓获归案。
(因涉及隐私,使用化名)。
该案结果如何?
看到这,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非常吃惊,因为该案向我们展示,时至今日,居然还有人会相信法术、驱邪、献身之类的迷信言论,为了揭露这些迷信言论的后果,这是本人将该案件拿出来与大家分享的最根本的原因。虽然今天是2021年,但是该案案发也才是3年前的事情,而案的受害人竟然还是一个女学生。
匪夷所思,其实又在常理之中,常理之中便是我们每一个人与生俱来对亲人的信任,当然相信亲人没有错,但是我们同时还得具备明辨事非黑白的能力。在该案中,女孩的姑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她也是受到郑平这个假道士的蒙骗,成为他最忠诚的信徒、虽然她内心或许也是出于对亲人的关心,但是这些都无法消除亲人对她的谴责、更无法消除她犯罪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之前在文章中说过,光明能照到世界的各个地方,但却并非能照进各个角落,包括人心,有一些人内心的肮脏与无耻是我们无法用肉眼去察觉的。就拿该案的郑平来说,可以说他的内心是极其肮脏的一个人,无视人性与国法。被抓后,他还狡辩自己没有与江明的侄女发生关系,当然医院对女孩的检查戳穿了郑平谎言。
另外根据郑平所言,其辩护人便作出郑平不构成强奸罪的辩护,辩护人称:女孩是出于救家人的目的,自愿与郑平发生关系的。其实说来好笑,根据江明与其侄女的证言,均能表明当时女孩受到恐吓、蒙蔽而被迫发生关系的事实。一个在工地打工的人,他有什么法术能给别人消灾?所以郑平的行为属于强奸罪无疑?
那么该女孩的姑姑江明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有人说江明是一个女人,她的行为不可能是强奸罪!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正常情况下,女性是不会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如果是二人以上团伙作案的话,那么女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同案犯,也就是说江明的行为也有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2018年12月5日,该案的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平伙同江明采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以强奸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判处郑平有期徒刑7年,江明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