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80年代的离婚率,也不能说很低。
1987 年中国离婚率为 0.55 ‰,到 2019年的离婚率为离婚率为 3.4‰,差不多是6倍的差距。
表面上,1987 年的离婚率似乎不高。作为一个比较封闭、民风保守的社会,这个比例并不少,日本至今离婚率不过1.77‰。
中国离婚率是从80年代开始,疯狂飙升起来的。
80年代之前,离婚并不容易,一般要组织上批准才可以。
夸张的是,当时并不认为感情破裂就是离婚的唯一标准,甚至都不是标准。
在1980年,中国通过了新的《婚姻法》,离婚条件中明确写了一条,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以前离婚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基本就肯定离不掉。如果涉及第三者,哪怕同第三者没有任何不轨行为,出轨者也要倒大霉?
著名的王近山将军,就是《亮剑》中李云龙的原型,就因为同原配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去小姨子,闹得天翻地覆。
最后婚虽然离掉了,王近山却被开除党籍,撤销大军区副司令员职务,军衔从中将降为大校;调往西华县黄泛区农场改造。
从80年代开始,离婚就比较容易了。基本上夫妻双方同意,就可以离掉,组织上顶多做做工作,并没有拦住不让离婚的权力。
另外说几点:
第一,今天主要是女人离婚。
专家分析,今天由女方主动提出的离婚,占百分之七十四之多。
而八十年代,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是比较少的,多是男人要求离婚。
当时社会风气比较保守,人民的观念也保守,尤其对于女人而言,无论认为任何原因离婚,包括被家暴或者男人出轨而离婚,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80年代有个著名的离婚案,就是遇罗克的妹妹遇罗锦。最初她被反革命的哥哥连累,因几句话就被发配到北大荒农场劳动教养。后文革结束后,遇罗锦因哥哥没有平反,她也无法回城,被迫嫁给一个有些权势的北京干部蔡钟培。
蔡钟培不但将妻子调回城市,有了北京户口,还动用关系争取为遇罗克平反。
等待哥哥平反以后,遇罗锦就彻底恢复了地位,继续担任工程师,时间是1979年。
没想到,1980年遇罗锦就申请离婚,理由是婚姻本来就没有爱情基础,是为了物资利益。
蔡钟培颇为不愤,认为妻子就是利用他以后就甩,拒绝离婚。
有意思的是,法院最终两次判决,到1981年才同意离婚,还将遇罗锦臭骂了一顿:
“遇罗锦与蔡钟培于1977年7月8日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和睦。后由于遇罗锦自身条件的变化、第三者插足、见异思迁因此使夫妻感情破裂……经本院审理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
当时社会舆论还闹得天翻地覆,连新华社都刊文:《一个堕落的女人》为题,谴责遇罗锦的私人生活。
为什么新华社也管这种事?
这是因为1978年以后,中国离婚出现很大变化。
以往都是男性提出离婚,女性呼天喊地的闹着不愿意离婚。
但从1978年到1982年,全国离婚人数从一年28.5万对增长到42.8万对,提高50%。80年代的离婚事件中,女性主动提出诉讼的居多,约占71%,其中知识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多达86.1%。
为什么会这样?大体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风气开始变化?
而中国妇女又同其他国家不同,基本都是有工作,完全可以养活自己,经济也是独立,有离婚的客观条件。

第二,当年社会风气不鼓励离婚。
上面也说了,80年代离婚案还是相对少的,而敢于提出离婚的基本都是知识女性。
而普通女性哪怕自己有工作,往往也有很多顾虑,不敢离婚。
尤其是乡下妇女,离婚被当作一种羞耻之事,而且还不是妇女一个人丢人,还会连带全家丢人。
所以乡下妇女非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离婚的。
萨沙记得看过一个案件,还是90年代。一个叫做孙丽的妇女,同一个诊所医生李辉结婚。
婚后李辉回忆妻子作风不正派,怀疑她在外上班会找机会偷人,经常对其进行殴打。
当时报道这么说:今年2月8日,在对孙丽一顿暴打之后,李辉向孙丽提出了一个要求:要么买断工龄,下岗在家;要么给下体上锁,可以上班。被打得遍体鳞伤、抖成一团的孙丽问李辉:锁上之后还打我不?李辉痛快地回答:不打了。于是,李辉买来了手术用的缝合针、肠线和麻药。当晚,在麻醉剂的作用下,孙丽的下体被李辉缝合上了。之后,李辉竟用一把俗称“将军不下马”的小锁头从孙丽的下体缝针的伤口处穿过,锁住下体。后因孙丽是在忍受不住痛苦,向邻居大姐求救。大姐看到这把铁索以后,极为气愤,直接报警。2月13日,在警方的陪同下,孙丽在一家医院妇科取下了锁住下体的锁头。
看看,当年女人都委曲求全到什么地步了?
如果不是大姐报警,孙丽仍然不会离开李辉。
今天谁敢这样试试看?就算偏远山区的村妇,也会毫不犹豫离婚、报警。
第三,当年离婚后女人会有一系列现实问题。
常见的就是风言风语,认为离婚女人肯定自己有什么毛病?
如果女人漂亮一点,就会被怀疑是狐狸精甚至破鞋。
在80年代如果被扣上一个这种帽子,被人指指点点绝对是轻的,重则当作流氓罪,这是要法办的。
如果女人还有孩子,问题就更严重。
这方面说起来就没边了,不多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