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的规定,你可先同房东协商,由房东出资修理,如果房东不予修理的,你可先垫付修理费将菅道修理好后,要求房东承担一切费用.建议你先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帮助调解解决.都不能解决时,你可先自行修理好后要求房东清偿你所垫付的修理费,如果房东仍然拒绝支付,你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de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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