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吧ab签订2011年10月1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合同的生效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那这就是附始期的合同.ab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那这就是附终期的合同,这种合同很常见.ab签订一份借用合同,约定a出国的儿子回来之后该借用合同就失效,这就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因为a的儿子不一定哪天回来,所以,这个叫做条件,而不叫做终期.ab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如果a出国的儿子回来,那该合同自儿子回来日生效,这就叫延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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