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不合理不知道,但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第三条收费优惠减免第二点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即是住宅类80元/宗;非住宅类550元/宗.车库是非住宅类所以550元/宗。
车位证费用:车位转让公证费用[朗读]
@table1
顶0
加入收藏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