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公告期:3个月。
@hudo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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