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或资本化二级明细科目,分别不同的研发项目进行费用明细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所以,研发费用必须在“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同时设置辅助账归集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想要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请咨询湖南科德,电话400-8800-962。
@ii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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